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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違規紀錄

累計裁罰筆數
7筆
累計裁罰金額
225,800元
最近一次裁罰時間
2025-02-27

環境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2-27
(2025-02-0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環境部所定之管理辦法遵行。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加重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4-020023
事由:貴公司設籍於本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500號,從事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新臺幣4,000萬元,領有本縣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308******),其登載產出漿紙污泥(代號:R-0904)之事業廢棄物在案,最大月總產生量為**,***公噸,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經本局114年2月3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IWR&MS)勾稽查獲貴公司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項規定暨110年3月18日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05
(2019-08-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8年8月1日及109年2月13日完成定期申報水質水量資料,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08
事由:遲於108年8月1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另遲於109年2月13日始申報每年1月底前應申報之前1年7月至12月水質水量資料。
不須改善 7,8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05
(2019-08-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已於108年8月1日及109年2月13日完成定期申報水質水量資料,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10
事由:遲於108年8月1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資料
不須改善 7,800
不須繳納
2018-08-29
(2018-04-1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7年12月12日前改善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檢具固定污染源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80005
事由:於本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500號設廠,從事紙業製造相關作業,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1424-03號),貴公司於107年4月14日進行該製程每年一次之定期檢測,於同年5月9日將定期檢驗測定結果上網申報,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訂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因特殊需要,擬訂個別較嚴之排放標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核定之。」暨本府於105年6月16日以府法制字第1050197927號令訂定「彰化縣鍋爐製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查貴公司所申報定期檢測報告之粒狀物染物濃度校正值為90mg/Nm³,未符合上揭所訂定之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50mg/Nm³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5
(2018-06-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2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7-070283
事由:貴公司所有8L-8036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0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