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國道1號臺南交流道配合三爺溪拓寬整治工程(北上匝道橋改建部分)

企業統一編號: 04124030
企業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國道1號臺南交流道配合三爺溪拓寬整治工程(北上匝道橋改建部分)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3-18
(2024-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2月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3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3-030011
事由:貴單位所屬新營服務區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下水道,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應設置一名之代理人。惟貴單位廢(污)水處理代理人○○於113年1月1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直轄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限2024-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尚未繳款
2024-03-18
(2024-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2月6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限改日期:113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3-030012
事由:貴單位所屬東山服務區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下水道,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應設置一名之代理人。惟貴單位廢(污)水處理代理人黃○○於113年1月1日異動,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直轄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限2024-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尚未繳款
2024-03-18
(2024-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3年1月30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3-030013
事由:貴單位所屬仁德服務區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下水道,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應設置一名之代理人。惟貴單位廢(污)水處理代理人王○○於113年1月1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直轄市主管機關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不須改善 10,000
尚未繳款
2020-05-13
(2020-03-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50140
事由:本局於109年3月2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新市區國道8號新市永康台南科學園區(東下)匝道沿線,發現沿路菸蒂、衛生紙及落葉等廢棄物未妥善清理,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應優先適用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9款規定
不須改善 4,800
不須繳納
2020-03-26
(2020-0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20
事由:貴分局所屬東山服務區原設置乙級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林○○已於108年10月9日離職,未依規定執行代理、報請本局備查及完成核定設置。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26
(2018-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110002
事由:經本局人員於107年9月28日稽查發現「國道1號大林至高雄段整體景觀改善工程-路竹交流道」(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形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限2018-1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岡山工務段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03-25
(2015-12-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5-033245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12-18
(2014-1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122263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10
(2014-09-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120005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14
(2014-08-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3-100012
限2014-11-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27
(2013-04-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
文號:23-102-050004
限2013-07-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配合計程收費之岡山收費站重置工程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8-29
(2014-07-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3-080044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南區工程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5-28
(2013-03-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2-050010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12
(2013-02-0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1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16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文號:23-102-040001
限2013-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3-19
(2010-01-2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16條之2,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23-099-030012
限2010-04-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