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明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04254429
企業名稱: 維明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維明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4-15
(2024-03-1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113-04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化學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15日派員至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逕流廢水排放口(RD09)稽查,現場見有排放泡沫情事,經循上游至貴公司雨水道勘查亦見有泡沫殘留情形,經查貴公司使用清潔劑打掃廠內環境,其產生之清洗廢水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逕將清洗廢水倒入廠內雨水溝,續排入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專用雨水下水道。
不須改善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2
(2023-07-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5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34-112-08000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7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於貯存場所之毒性化學物質「甲醛次硫酸氫鈉(吊白塊)」,其容器、包裝僅有英文標示,未依規定以中文為主逐一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5條及第18條之規定
限2023-09-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