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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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 (2021-01-2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立即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50003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興南村頭橋工業區工業三路3號之工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灰鐵鑄造程序M01及鋁鑄造製造程序M02),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26日派員督查,發現M02製程之A004洗滌塔防制設備洗滌液呈酸性,以pH試紙檢測pH約為3,其控制儀表板之電子數據顯示pH為3.2,未符合許可證內容操作條件(pH值6~7),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3-18 (2021-01-2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10-030004 事由:本案係由南區於110年1月26日派員督查,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其廢鑄砂及爐碴皆以太空包分裝混合貯存,未分類貯存,太空包裝袋上未以中文明顯標示廢棄物名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否 |
限2021-04-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0 (2019-11-15)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20003 事由:從事金屬加工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派員稽查,發現108年6月設備檢查表之袋式集塵器(A006)操作應紀錄項目,未依規定紀錄。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0-0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13 (2019-07-1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文號:32-109-010001 事由: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工廠,所執行之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整治計畫,前經本府核定在案。查核定計畫內容,其中有關地下水處理系統處理後之放流水,該廠所承諾之改善目標為需符合地下水監測標準,惟本縣環境保護局會同該廠執行放流水採樣作業,其檢測結果三氯乙烯為0.0326mg/L,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0.025mg/L,違反原核定計畫所定改善目標。 |
否 |
限2019-07-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31 (2019-07-17)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文號:32-108-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開立對象錯誤 事由:貴公司所執行之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整治計畫,前經本府核定在案。查核定計畫內容,其中有關地下水處理系統處理後之放流水,貴公司所承諾之改善目標為需符合地下水監測標準,惟本縣環境保護局會同貴公司執行放流水採樣作業,其檢測結果三氯乙烯為0.0326mg/L,已超過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0.025mg/L,已違反原核定計畫所定改善目標。三、 爰此,針對上述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案件,請貴部於文到7日內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5條提出陳述意見,未於期間內提出將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或經查證貴部所陳述之理由不影響本函說明原因事實時,續按違反上開規定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不須繳納 |
2014-01-09 (2013-10-15) |
環保署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文號:32-103-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9-17 (2013-08-1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2項 文號:40-102-090005 |
否 |
限2013-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9-17 (2013-08-16)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2項 文號:40-102-090006 |
否 |
限2013-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