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04713183
企業名稱: 信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信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屏東食品工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2-27
(2022-09-30)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2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120059
事由:從事屠宰業,貴公司收受鄰近食品加工廠產生之作業廢水進行處理,與所申領之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不符,有未依許可操作之情事,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23-03-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9
(2021-04-0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0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28
事由:從事屠宰業,有廢水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且未採取措施。
限2021-06-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5-15
(2019-03-2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17
事由:從事屠宰業,廢水處理設施(固液分離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限2019-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01
(2017-06-2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文號:34-106-080001
事由:該公司於105年11月18日經本府城鄉發展處屏府城工字第10503251300號函核定工廠變更登記事項,已變更負責人為楊博仁先生。即應自工廠變更登記函核准日起60日內辦理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負責人變更。該公司陳述於105年12月30日向本局提出辦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申請」時並未同時向本局提出「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變更負責人申請」。且本局曾於106年3月2日屏府環衛字第10630656200號函宣導毒化物運作業者,更換負責人須於60日內辦理變更之規定(附件5)。然該公司仍遲至106年6月9日始檢具文件辦理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負責人變更,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