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企業統一編號: 10271852
企業名稱: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9-13
(2022-07-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1-090490
事由: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05
(2021-05-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0-100055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24
(2019-07-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122101
事由: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4
(2017-04-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120121
事由: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2,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16
(2017-02-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6-100005
事由:從事「西子灣旅客服務中心新建工程」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
限2017-11-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02
(2017-02-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106-050001
事由:從事「崗山之眼園區整建工程」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限2017-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0
(2016-10-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30808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01
(2016-03-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60214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08
(2012-09-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2-040003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02
(2011-07-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0-080090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12
(2010-12-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12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0-03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本案因縣市合併,工程發包單位(原高雄縣政府觀光交通處)係整併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因此裁罰主體有誤,撤銷裁罰案。
限2011-05-1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500
不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