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1708100
企業名稱: 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10-23
(2019-04-3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00020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查吸附設備(A005)活性碳更換紀錄表僅記錄至107年12月26日止,未於更換時記錄更換量且無法提供更換之攝影紀錄;再查木製品塗裝程序(M02)製程之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018)未標示正確設備編號及名稱,皆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0-23
(2019-04-3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8-100003
事由:貴公司運作甲基異丁酮(列管編號:117-01),未於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以紙本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3年備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8
(2017-11-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文號:20-107-010011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401-05號),稽查時作業中,排放口P003及P005口徑為0.5公尺,與許可排放管道口徑0.3公尺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限2018-01-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29
(2009-02-0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41-098-040500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06
(2008-09-2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41-098-03008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20
(2008-09-3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10月0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
文號:30-097-110014
限2008-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7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