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081250
企業名稱: 耿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耿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0-05
(2023-07-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100010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126mg/L及懸浮固體:35.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並限期於112年7月29日改善完成在案。貴事業於112年7月17日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故本府環境保護局遂於112年7月19日派員複查並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3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貴事業於改善期間,放流水污染物項目(懸浮固體)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規定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1
(2023-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8000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放流口D01採樣送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26mg/L及懸浮固體:35.5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耿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5-10
(2017-04-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6-050046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Q6-937)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限2017-06-12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27
(2011-07-2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91311
限2011-10-31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19
(2011-07-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090619
限2011-10-24前改善
待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1
(2010-09-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2月03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110013
限2010-12-03前改善
待改善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14
(2010-04-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2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60014
限2010-06-24前改善
待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1-11
(2008-10-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8-11028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10
(2009-04-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090008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9-09
(2009-04-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90016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1-14
(2008-12-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98.02.03改善完成限改日期:098年02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098-010018
限2009-02-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1-08
(2008-12-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第1項
文號:30-098-010006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02
(2008-09-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7-100010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