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菱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101811
企業名稱: 巨菱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巨菱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4-29
(2025-02-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4-040033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2日14時整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廠區稽查,現場為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貴公司新增原料,然操作許可證尚未辦理異動完成,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 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25-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28
(2025-02-1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14-040021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2日14時整派員至貴公司位於臺中市梧棲區廠區稽查,現場為化學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貴公司新增原料,然許可證尚未辦理變更完成,未依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限2025-04-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2
(2015-11-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90059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該公司前於105年1月4日已向本局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文件,另本案實際開工日為105年1月8日,符合施工前之條件,爰認定不予處分。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梧棲區港加段0112、0111地號2筆土地施作巨菱精密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實驗室大樓新建工程建築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4月26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不須改善 11,000
不須繳納
2016-09-20
(2016-06-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5-090015
限2016-1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