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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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2023-09-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貴廠於113年7月31日前完成改善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40010 事由:貴廠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12號從事汽車/輕型貨車表面塗裝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23-02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9月20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活性碳過濾系統(A003)近2次更換日期為111年4月28日及112年7月12日,與許可核定內容(活性碳濾網更換頻率為4次/年)不符。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24-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02 (2018-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7年10月24日。限改日期:107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0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汽車/輕型貨車表面塗裝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923-00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29日稽查發現,106年大客車原物料使用量為116輛,產品產量為116輛,各分別超過許可證核定最大年使用量100輛,及最大年產量100輛,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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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5 (2020-10-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10-010005 事由:造成明顯油漆異味逸散於廠房周界外致污染空氣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