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5-05-16 (2025-02-20)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50632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B-6893)於114年2月20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05 (2019-03-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80005 事由:貴公司路竹廠從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08年3月19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鋅:14.4mg/L(標準限值為5 mg/L);懸浮固體:109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9-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0-19 (2012-08-23)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並限於101年11月14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100058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2-01 (2010-10-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1月1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120001 |
否 |
限2010-11-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8-10 (2020-05-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06 事由:本局派員於109年5月26日至貴公司路竹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66.0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0-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02 (2019-07-3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9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001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30日至貴公司路竹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54.9mg/L(標準限值為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9-11-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21 (2019-05-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60023 事由:貴公司係領有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許可字號:高市府環水簡排字第01332-03號),案經本局108年5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路竹廠稽查,現場調整槽(T01-1)之相關機具設施-鹼液貯槽(現場名稱標示:氫氧化鎂)加入氫氧化鈉及氫氧化鎂混合後導入調整槽(T01-1)使用(即氫氧化鎂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及新增1座廢水貯槽並加入石灰,沉澱後導入脫水機使用,前述情事與貴公司所領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不符,即未依許可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運作等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7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5-10 (2015-12-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文號:30-105-04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1-21 (2012-09-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110002 |
否 |
限2012-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9-06 (2011-07-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9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