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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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25-03-21)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40746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U-7992)於114年3月21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4-08 (2025-02-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4-040003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B9004382)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2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163號),於114年2月10日及同年2月12日收受由涂氏牧場產出之石綿C-0701廢棄物,貴公司雖領有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清除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C-0701)日期當下本局未有核准該項廢棄物,未經核准逕自清運廢棄物代碼石綿(C-07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0-30 (2024-10-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100010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B9004382)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甲清第 0163號)所登錄許可證上清運車輛HAB-013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依規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B-0138於113年7月18日下午12時1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限2024-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9-11 (2024-08-2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9034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S-7080)於113年8月22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8-16 (2024-07-1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37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B-0173)於113年7月18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16 (2024-07-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70012 事由:貴公司(管制編號:B9004382)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2臺中市廢甲清第0163號),有效期限至117年11月2日。經查貴公司未經同意即過戶車輛(KEE-5855)予宇潔環保有限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 |
否 |
限2024-09-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7-03 (2024-01-30)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70026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5855)於113年1月30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27 (2023-02-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1-112-100611 事由:本局於112年2月21日17時00分派員至臺中市清水區O路O號稽查,發現該公司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致使廢棄物飛揚污染地面,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27 (2022-08-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11-090387 事由:查該公司為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案經本局檢視相關影像檔案,發現該公司所有車輛於111年8月26日17時49分行經本市清水區O路與O路路口,未採行有效防止廢棄物飛散之設備或措施,致資源回收物飛散路面造成污染情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