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4-06-30 (2014-04-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60042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04 (2014-10-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文號:20-103-12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26 (2016-05-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9月30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5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80017 |
否 |
限2016-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26 (2016-05-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9月30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5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80018 |
否 |
限2016-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0-11 (2016-09-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11月11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5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00005 |
否 |
限2016-1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30 (2015-06-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4-060023 |
否 |
限2015-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02 (2011-04-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1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60004 |
否 |
限2011-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10 (2011-12-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20004 |
否 |
限2012-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27 (2008-06-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8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08 (2019-09-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8-100031 事由: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於至長榮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32號碼頭貨櫃集散站執行督察結果,經開啟海關抽驗之2個貨櫃查驗內裝物,每個貨櫃內部38個紙瓶磚,其中貨櫃編號EISU9452249以堆高機吊出32個瓶轉,編號BSIU9467987以堆高機吊出16個瓶磚查驗,廢紙瓶磚為廢瓦楞紙,惟夾雜廢書本、廢報紙、廢雜誌及廢塑膠並有少許未剝塑膠皮廢電線,明顯含未妥善分類之廢紙廢棄物,認定未符合本署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種類」廢紙輸入要件,未依規定申請核發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否 |
限2019-1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4-28 (2008-01-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97年6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並提送檢測報告至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限改日期:097年06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040007 |
否 |
限2008-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17 (2011-07-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文到30日內改善完成。
限改日期:101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 文號:20-101-020013 |
否 |
限2012-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0-05 (2011-09-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立即改善限改日期:100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7條第3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 文號:20-100-100001 |
否 |
限2011-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5-13 (2013-03-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2-05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9-02 (2013-04-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2-09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9-02 (2013-07-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2-09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03 (2014-04-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3-12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17 (2015-05-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4-06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17 (2015-06-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8月20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進行改善,若屆時仍未改善完成或未完成提報作業者,視為未完成改善,自改善期限屆滿翌日起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4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4-070065 |
否 |
限2015-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8-31 (2016-04-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5-08002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13 (2016-11-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並限期於106年2月22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10004 |
否 |
限2017-02-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2-17 (2016-11-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6-02002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30 (2017-01-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30023 事由:本局於106年1月16日15時25分派員前往該公司工廠稽查,現場查獲該公司鍋爐因故障排除操作過程中,將鍋爐內高溫細煤暫儲於太空包中並放置於鍋爐旁空地,太空包因悶燒而造成部分破損及融損,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17-01-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29 (2017-04-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08-040030 事由: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7製程),本局108年1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發現M07製程之排放管道於106年4月2日0時、1時、2時、9時及19時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之NOx監測數值均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01ppm),且統計其超過時間已逾2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暨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08 (2017-03-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立即停工,並限期於106年6月12日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申請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09 事由: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2號)執行稽查作業時,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4)製程刻運作中,其流程略為廢紙混合物→氣化爐→旋風分離器→鍋爐→成品,其中鍋爐之蒸氣設計蒸發量為17.8T/hr,屬環保署公告第一批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事業,惟截至本局稽查當日,貴公司仍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從事前述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06-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11 (2017-06-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9月12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80017 事由:本局於106年6月2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檢測時,現場10號抄紙機製程正常運作中,爰本局於該製程之排放管道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作業,其中排放管道F-0756B之異味檢測值為2,32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之排放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09-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0-26 (2017-08-3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11月24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說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11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00025 事由: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6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時,發現102年至105年之氮氧化物與105年之硫氧化物,其年排放量均超過M04操作許可證之核定量10%以上,顯貴公司未依其許可證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1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18 (2019-10-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因貴公司已完成汰換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8-110026 事由:查貴公司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4)排放管道(P002)於108年2月25日至108年3月3日進行儀器測試,測試結束後於108年3月4日更換回舊機,惟汰換期間未進行每週檢測,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22 (2020-08-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109年第2季至第4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皆達85%以上,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另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請貴公司於110年3月12日前提送依法保存原始數據之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20-110-010046 事由:1.該事業排放管道P002監測項目不透光率在109年第1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為79.9%,未能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每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應達85%以上之規定。 2.該事業DASH系統未依108年4月12日發布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保存原始數據及計算。 |
否 |
限2021-03-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7-01-05 (2016-08-29)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10002 |
否 |
限2017-03-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30 (2019-05-28)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70007 事由: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0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8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167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 |
否 |
限2019-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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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2010-07-0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8月23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080056 |
否 |
限2010-08-23前改善 待改善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24 (2011-04-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17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50022 |
否 |
限2011-06-17前改善 待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03 (2015-06-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8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1-10 (2013-12-1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1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31 (2014-07-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7003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17 (2017-02-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6-030019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證號:H1933-10號」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發現M02製程於106年1月24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第7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19 (2018-07-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8年3月5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7-110018 事由:貴公司(大園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園廠)進行排放管道P201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氮氧化物相對準確度30.67%,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錄二與附錄三相對準確度性能規格(氮氧化物為2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處分之測值是否具有代表性尚有疑義 |
限2019-03-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8-11-19 (2018-07-1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8年3月5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7-110019 事由:貴公司(大園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園廠)進行排放管道P201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RATA),本案稽查查核結果,一氧化碳相對準確度16.92%,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錄二與附錄三相對準確度性能規格(一氧化碳為7.5%),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處分之測值是否具有代表性尚有疑義 |
限2019-03-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8-08-29 (2018-07-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限期貴公司(大園廠)於107年10月16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9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080023 事由:貴公司(大園廠)107年6月申報資料中,「焚化爐二次燃燒室出口之燃燒氣體溫度1小時平均值」、「煙道出口一氧化碳(CO)1小時動平均值」、「焚化爐出口排氣中含氧量1小時平均值」等焚化爐操作運轉條件,與貴公司(大園廠)空氣污染物自動連續監測設施(CEMS)及數位控制系統(DCS)之監測數據不符,貴公司(大園廠)未切實依規定,將前述之相關操作運轉條件進行記錄並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第9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5-14 (2021-10-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1-050022 事由: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H1933-14號),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一次。惟查CEMS管理平台每日校正資料發現貴廠110年10月7日未進行不透光率校正,本局於110年12月1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並檢視貴廠提供之測試校正日報表,確認當日因DAHS軟體異常錯過校正觸發時間,致未進行不透光率校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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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 (2009-07-3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9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1-12 (2004-02-20)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097-110019 |
是 原處分撤銷,未能確定正隆是否於故障發生1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當時稽查紀錄未註明設備故障時間,無法判定其故障時間。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4-25 (2012-03-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1-040010 |
否 |
限2012-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4-25 (2012-03-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1-040011 |
否 |
限2012-04-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07 (2011-04-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09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60003 |
否 |
限2011-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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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2011-09-02)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120001 |
否 |
限2011-1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24 (2015-06-03)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70008 |
否 |
限2015-08-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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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5 (2012-12-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1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4-22 (2013-02-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5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2-040026 |
否 |
限2013-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