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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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2024-05-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10月0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616 事由:車輛KER-5517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26 (2019-03-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90017 事由:貴公司二廠從事食品製造業,近期經河川巡守志工陳情,本局於108年03月12日、108年03月13日派員稽查,本案貴公司二廠已於105年12月23日併購禹昌冷凍食品興業有限公司,並發現貴公司二廠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許可文件,未妥善收集、逕自排放事業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否 |
限2019-05-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