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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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2022-07-29)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2-030001 事由:貴事業專責人員陳○○於111年8月2日退休,且原設置之代理人為劉○○於108年7月10日離職,雖貴事業於111年7月29日來函擬設置吳○○為代理人,惟吳○○非原設置之代理人,且於111年8月2日離職後均無專責人員或代理人,貴事業未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於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府備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18 (2018-03-29)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7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裁處書20-107-070006因負責人誤植並未發函,辦理撤銷,已另於裁處書20-107-070009裁處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29日至貴公司新竹工廠排放管道削減率稽查檢測,發現該公司排放管道(P114)之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削減率結果為25.4%(許可登載規範應大於35%),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不符,已違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不須繳納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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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2019-10-1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20020 事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9-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1 (2018-06-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70001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日至貴公司新竹工廠(管制編號:J5901854)督察,現場發現產出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盛裝原料抽除後之廢貝克空桶,廢棄物代碼:D-2399)每月約產出4個廢貝克空桶量,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清理方式(物理、洗淨處理…)處理,未於變更前提送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審查核准逕行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1 (2018-06-0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7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日至貴公司新竹工廠(管制編號:J5901854)督察,發現未按期上網申報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廢貝克空桶,廢棄物代碼:D-2399)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而將產出之廢貝克空桶做為該廠其他事業廢棄物D-1799廢油混合物之盛裝桶使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19 (2018-03-29)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70009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29日至貴公司新竹工廠排放管道削減率稽查檢測,發現該公司排放管道(P114)之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削減率結果為25.4%(許可登載規範應大於35%),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登載不符,已違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5 (2017-03-3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16 事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7-06-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10 (2011-03-1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0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0-060008 |
否 |
限2011-07-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