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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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9 (2019-08-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30-108-100047 事由:1.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30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677-04號),經本局於108年8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廢水處理設備非屬自動連續記錄,未每日記錄操作參數1次;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產生、貯存、清運量,未按次記錄、每月統計,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8年9月5日以電子郵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交本局報請查驗,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1-24 (2017-10-3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110024 事由:一、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新興里新興街30號從事金屬基本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677-03號),案經本局於106年10月31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獲下列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一)(T01-7)砂濾器逆洗水迴流至(T01-1)調勻池。(二)製程區有兩股「噴箱廢水」流入(T01-1)調勻池。二、貴公司已於106年11月15日(改善期限:106年12月14日)以大發字第1061115001號函檢附許可變更文件,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否 |
限2017-1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30 (2008-04-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7-06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