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8-01 (2020-04-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9月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4月14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即可),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01 事由: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8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 mg/L)0.2倍) |
否 |
限2020-09-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7-24 (2020-03-2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台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8月24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3月24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37 事由:於放流口採取水樣,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35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 |
否 |
限2020-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2-03-03 (2011-11-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1-03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