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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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2023-10-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8條第3項 文號:20-113-050005 事由: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M01,證號: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790-00號),該製程係屬石化製程之冷卻水塔水中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應每季檢測一次,其濃度不得大於5mg/L。查該製程檢測日期為112年10月23日,依規定應於112年7月至9月期間完成定期檢測,惟112年度第3季未完成定期檢測。 |
否 |
限2024-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3-03-01 (2023-02-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12年3月1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每月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之產出量、月底廠內貯存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30001 事由:案依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顯示,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其他未分類製程(有機溶劑作業程序)111年8月申報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12.99公噸/月。其數量增加已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登載之最大月產生量(9.98公噸/月)百分之十。惟查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惟貴公司112年2月22日聚第20230222001號函針對本案提出陳述意見,略以:「111年8月申報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12.99公噸/月,實為3個月的數量,因新進人員不知有廢棄物產出即要申報,直至8月份進行廢棄物處理時,將6、7、8月份之廢棄物一併申報,造成系統判定超過每月最大申報量,目前已重新進行相關人員環保申報即現場教育訓練,懇請諒查 …云云。」。經審核雖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但未確實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 )之每月產出量及每月月底廠內貯存量等流向資料,仍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