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4623525
企業名稱: 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8-19
(2019-01-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14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追查高雄市仁武區某處非法棄置案,108年1月23日派員至該公司督察,發現該公司由鴻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載運廢塑膠包裝膜(D-0299),並委託賢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立新企業行處理,另現場有聖鋒環保工程行之車輛(207-BW)進場載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貴公司委託清除廢棄物前,未與前述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11
(2020-09-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09-110015
事由: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ZY-859)109年9月24日10時40分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雜水塔散熱片(直徑110公分×高25公分)2個及木樁(長177公分×高8公分),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經查貴公司水塔散熱片、木樁,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25
(2018-05-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8-010061
事由:本局於107年5月4日、11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潮寮南段179地號土地(本市大寮區華中南路576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非屬本局登記列管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現場堆置廢紙、廢鋁、廢鐵、廢塑膠(含容器)及工廠產出之廢金屬物料等,經詢現場人員表示該址無對外營業,場內之物品係從場外載運至該址堆置。貴公司收受工廠產出之廢金屬物料,惟未申請再利用登記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06
(2017-01-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6-020004
事由: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5日10時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中厝段214地號稽查時,於周界外(判定位置:林園區金潭路上,上開土地東南側,風向:西北風)發現明顯可聞化學惡臭(苦澀味)情事。嗣進入土地內查察,發現係貴公司於土地內置放數百包以太空袋盛裝之電木粉末,雖有以塑膠布覆蓋,惟部分未完全覆蓋且太空袋口未完全封妥,因無惡臭收集及防制設備,致產生明顯可聞惡臭,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11
(2016-07-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
文號:41-105-110921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