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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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2023-06-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70019 事由: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5月4日環署循字第1121052485號函辦理。 二、貴公司二廠從事金屬刀具、手工具及模具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於111年11月(D-1799產出0.2公噸)、111年12月(D-1799產出0.2公噸)及112年1月(D-1799產出0.2公噸)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2年6月12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貴公司於前揭期間製程所產出廢油混合物(D-1799)之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10%以上(0.1公噸×(1+10%)=0.11公噸),原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惟本局於112年7月12日勾稽結果,貴公司已自行修改廢油混合物(D-1799)之每月產出量為0.1公噸,已未超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出量10%以上,針對網路申報錯誤部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情事。 三、法令宣導,以上經業者確認無誤後簽名。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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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2021-04-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令立即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70009 事由:本局於110年4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現場製程屬金屬加工程序(M01),查核時製程正常運作中,其製程流程略為原料(鋼材)→裁切→噴砂→鍛造→研磨→沖床、銑床→成品,現場設備計有環帶噴砂機3台、滾筒噴砂機2台、加熱爐1台、油槽1台、鍛造機1台及研磨機5台。貴公司109年研磨材料使用量符合環保署公告第六批金屬加工程序其中從事乾式噴磨(噴砂)處理程序之總實際研磨材料用量3T/Y以上之列管條件,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操作,惟查核當下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