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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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2023-03-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惟違規部分經本局112年3月15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 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系統),貴公司已更 正111年1月份廢砂輪(D-2406)貯存申報量為5.216公噸,111年1月份感應電爐爐石(R-1204)產出申報量為2.74公噸,爰本局認定完成改善,不再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30043 事由: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IWR&MS 系統)顯示,貴公司員林工廠111年1月份廢砂輪( 廢棄物代碼:D-2406)產出申報量為2.74公噸,其數量確有 逾貴公司所提報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稱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1公噸/月)百分之十,申報錯誤,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28 (2022-08-3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11-090627 事由: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2m )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7 (2017-06-2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80003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6月29日派員進行查察,貴公司設有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到105年11月10日止,另查貴公司於105年8月5日於本縣環保局申請操作許可異動在案,由貴公司M01操作紀錄中內容所載,應於105年11月11日許可失效至105年12月11日准予依試車計畫書內容進行試車期間,立即停止該製程操作,顯為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否 |
限2017-10-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06 (2016-11-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5-120023 事由:貴公司車輛(車號:803-V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1-24 (2013-12-1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 文號:30-103-010005 |
否 |
限2013-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15 (2013-07-12)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2-080033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30 (2011-11-02)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20016 |
否 |
限2011-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30 (2011-11-02)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20017 |
否 |
限2011-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2-29 (2009-09-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 文號:21-098-120024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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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7 (2020-02-2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40004 事由:依據109年3月10日樣品檢測報告結果,樣品編號中督P-廢-1090224B-02(製程區 酸洗槽清理產出之污泥)之鉻及其化合物(總鉻)檢測值為396mg/L(標準值5.0mg/L), 超過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有毒重金屬檢測標準。查有製程區酸洗槽清理產出污泥,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定事項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0-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