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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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2024-12-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2月25日。(現場已於114年2月26日複查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4-040001 事由:貴公司辦理「臺中市北區豬事圓滿好宅統包工程(拆除工程-拆照113-00282)(管制編號:B113B53025-1)」本局於113年12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查現場有缺失事項如下: 1.物料堆置: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防塵布或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第7條)。 2.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第10條)。 3.粉塵逸散性操作: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操作未設置局部及氣系統或加壓噴水設備,記缺失10點(第17條)。 上開缺失共計24點,現場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10、17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5-14 (2024-03-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4月30日。(已於113年5月1日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3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3-050001 事由:本局於113年3月20日派員至「臺中市西屯區國安段1期社會住宅統包工程(新建)(管制編號:B110B61027-1)」進行營建工程空氣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稽查,查獲缺失如下: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10點(第7條)。 2.車行路徑:級配料舖設面積及厚度不足,記缺失4點(第8條)。 上開缺失共計14點。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4-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23 (2020-07-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0月14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文號:23-109-090001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7日派員至「臺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社會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8L11117-1)」進行營建管理辦法稽查,發現營建工地內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違反營建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10點缺失。缺失總計10點,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
否 |
限2020-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