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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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 (2021-07-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附與水措登記相符之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10-080018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局於110年7月14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量核准量為24(立方公尺/日)、每月排放25日,每月排放量為24(立方公尺/日)×25日=600(立方公尺),核對貴公司109年1月至6月定期申報資料,發現申報資料1月(716立方公尺/月)、2月(792立方公尺/月)、3月(846立方公尺/月),皆已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限2021-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1 (2018-06-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或檢具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排放量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107-11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6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登記每日最大排放核准量為24CMD、每月排放25日及每日4小時(24m3/日×25日=600m3/月),核對貴公司106年1月至106年12月廢(污)水定期申報資料,發現其申報資料1月至3月(4,087 m3)、4月至6月(4,409 m3)、7月至9月(2,208 m3)、10月至12月(2,208 m3),超過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排放核准量,未依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否 |
限2018-11-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05 (2017-05-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變更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70007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基本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稽查,現場查核貴公司105年4月至6月實際定期檢測申報排入廢水量6873m3,已逾(水措計劃)換算總量5460m3,未採行經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否 |
限2017-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01 (2016-07-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5-09007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1-08 (2010-10-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9-11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