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3227406
企業名稱: 振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振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12
(2024-0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90321
事由:貴公司所有號牌「KEB-9672」綠 MITSUBISHI廠牌自用曳引車,於本(113)年02月20日12時18分許行經本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中正路三段與土庫三街口)交叉路口道路時有洩漏泥水夾帶砂石污染道路情事之污染環境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12
(2024-0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3-090322
事由:貴公司所有號牌「KEB-9672」綠 MITSUBISHI廠牌自用曳引車,於本(113)年02月20日12時18分許行經本市仁德區中正路三段(中正路三段與太子路口)交叉路口道路時有洩漏泥水夾帶砂石污染道路情事之污染環境行為,有礙市容觀瞻與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7
(2021-04-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50311
事由:本局於110年4月13日前往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102號旁空地(建南段704-4地號)稽查,經查貴公司於現場作業時,因未妥善維護、清潔,致使有泥沙污染周界路面情形,已影響環境衛生。
不須改善 3,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17
(2020-05-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60559
事由:貴公司109年5月20日於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129號對面,進行砂土載運後未清理造成砂土污染路面,已拍照存證。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14
(2020-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050163
事由:貴公司109年4月23日於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121號前工地出口處車輛進出將砂土帶出造成路面污染,已拍照存證。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27
(2020-03-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9-030050
事由:本局於109年3月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永成路二段102號旁空地(建南段704-4地號)貴公司所承租場地內,發現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1
(2018-06-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80029
事由:案係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7年5月30日函轉民眾陳情案件,貴公司張○○107年6月28日至局說明,發現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旗美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計畫第一標工程(IV)」,契約總金額157,230,000元,且於106年3月14日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施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21
(2018-06-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30
事由:案係高雄市政府地政局107年5月30日函轉民眾陳情案件,貴公司張○○107年6月28日至局說明,發現貴公司承攬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旗美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計畫第一標工程(IV)」,契約總金額157,230,000元,且於106年3月14日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及「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上網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04
(2018-06-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改善:請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70013
事由:案係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函轉民眾陳情案件,本局環境稽查科107年6月1日及107年6月11日派員至本市美濃區美濃段3483、3484、3485、3486、3487地號土地稽查,發現遭堆置營建混合物、磚塊、石塊、水泥塊、瀝青等,且夾雜太空袋、塑膠袋及寶特瓶,貴公司張○○107年6月28日至局表示,係貴公司工程產出堆置於該處,惟該批廢棄物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入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5
(2017-07-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6-080004
事由:本局派員於旨揭時段前往本市鼓山區登山街60巷內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用戶接管工程作業產生機具運轉噪音,且現場負責人無法提供夜間施工許可證明,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10
(2016-03-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5-050164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振農水泥製品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第一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7-24
(2023-05-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70020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2年5月3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領有工廠登記(編號:99661985),登記產業類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實收)為新台幣12億元,現場製程為預鑄水泥製程,產品為水泥及其製品,作業過程衍生粉碎水泥及下腳料等廢棄物,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7-24
(2023-05-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70021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2年5月31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貴廠領有工廠登記(編號:99661985),登記產業類別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實收)為新台幣12億元,現場製程為預鑄水泥製程,產品為水泥及其製品,作業過程衍生粉碎水泥及下腳料等廢棄物,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3
(2022-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02
事由:本局派員於111年3月1日至貴公司進行例行性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設置廢水收集溝收集作業廢水、生活污水及地面逕流廢水,查貴公司領有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高市府環水貯許字第00081-02號)並未登載相關資訊,前述情勢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4項相關規定。
限2022-05-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07
(2022-01-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40010
事由:本局111年1月15日派員會同貴廠稽查,發現貴廠產出之廢棄物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亦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1-10
(2019-10-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令自文到日起位於本市岡山區竹圍里嘉新東路九○號之工廠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1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10月18日至該廠稽查時,發現該廠領有之(高市府環水貯許字第00081-01號,有效期間:103年4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已逾期,仍繼續操作。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貯留或稀釋廢水,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並依登記事項運作。...。」之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0
(2019-10-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110031
事由: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於108年10月18日督察發現,貴廠後方堆置廢水貯留所產生之底泥砂漿碎屑,經丈量堆置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廠未取得設置、操作許可即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15
(2018-10-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110027
事由:本署107年10月18日派員督察,發現旨揭公司有下列違規事項: 1.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缺失如下: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相關規定之防制設施,計10點;場內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未設置或採行相關規定之防制設施,計10點;缺失計點共20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
限2019-02-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9-15
(2010-08-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9-090010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15
(2009-11-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1月2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8-120016
限2010-01-23前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19
(2008-0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
文號:21-097-110006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