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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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2023-09-2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2-110001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7日派員至貴商行(雲林縣二崙鄉來惠村惠來路1-8號)稽查,發現貴商行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為高○○,並已於112年2月17日離職,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方式報本縣環境保護局備查,雖有其代理人廖○○,代理期間已超過三個月,並未重新申請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否 |
限2023-1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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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2021-05-0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80059 事由:1.本局於110年5月7日14時35分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商行未發現噪音之情事。 2.經查該商行係為飼料加工,因現場已無作業,噪音源已消失,另於該商行周邊溝渠及道路皆有散落飼料,已有影響路面及溝渠,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3.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逾期視同放棄。 4.另該商行穀倉管線建請業者應儘速改善、維護保養並遵守環保法規。 5.業者配合度良好。 |
否 |
限2022-09-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30 (2021-03-1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02日。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10-080004 事由:1.本局於上開時段會同陳情人至該廠旁進行噪音測量,音源該廠排風扇及機械設備運轉之聲音,特徵韋持續性,使用儀器廠牌:利音,型號:NL-52,序號:01165347。 2.量測儀器距離牆面6公尺以上,高1.2公尺以上,距離音源約50公尺,且架設風速風向儀測得風速1.3m/s,現場進行前校正韋93.9dB(A),測量時間韋17時05分治17時07分,測得結果韋62.3dB(A),另測量背景為49.7 dB(A),後校正為93.8 dB(A),不需修正。 3.經查該廠管制標準屬第二類管制區,時段日間,標準值為57 dB(A),其量測結果已超出標準值,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4.已當面告知業者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5.稽查過程與業者代表確認無誤。 |
否 |
限2021-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8-31 (2010-07-14)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文號:21-099-080112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