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鼓山水泥製品廠

企業統一編號: 79633704
企業名稱: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鼓山水泥製品廠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鼓山水泥製品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4-06
(2021-0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10-04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原法人已遷廠,故裁處母公司
事由:本局於「水污源管制資料管理系統」進行查核時,發現貴公司鼓山水泥製品廠未於110年1月31日前申報109年7月至12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規定。
限2021-04-19前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6-01-14
(2015-03-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5-01002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4
(2013-07-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2-110002
限2013-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鼓山水泥製品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6-05
(2018-04-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7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7-060001
事由:貴公司安平分廠在本市南區從事混凝土拌合處理,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4月18日前往稽查時,該分廠M01製程正常操作中,發現其用水量相關記錄僅至107年4月9日,未依許可規定每日進行紀錄;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03),集塵器壓降數值於107年4月12日之紀錄為11cmH2O,不符合許可操作範圍(1-10cmH2O);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無機性污泥及卜特蘭水泥未依許可規定每日進行紀錄,貴公司安平分廠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192-01號),未依許可內容規定操作。
限2018-07-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4
(2014-09-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110026
限2014-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