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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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 (2024-09-2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 文號:40-113-110001 事由:經查現場有產出廢油漆/漆渣(D-1701)5袋、非有害油泥(D-0903)7桶,貯存於廠內,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廢棄物項目)不符,未依規事先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11-08 (2024-09-2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文號:40-113-110002 事由:廠内廢棄物貯存區(位置)髒亂,廢塑膠、廢溶劑及廢玻璃瓶等項目未依標示分區貯存,且廢溶劑有滲出地面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曁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6-27 (2024-02-20)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3-060003 事由: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05 (2022-08-3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120012 事由: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
否 |
限2023-02-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2-21 (2022-08-3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120011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案件廢止 事由:未依許可或登記事項操(運)作, |
否 |
限2023-01-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22-07-26 (2022-05-23)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70008 事由:專責人員離職,未符合專責人員離職事實發生後15日內,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 |
否 | 不須改善 |
3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18 (2021-11-12)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20010 事由:貴公司總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同時設置為為防火管理人員。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03 (2019-10-23)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10007 事由:未依許可進行操作 |
否 |
限2019-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03 (2019-06-1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80002 事由: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否 |
限2019-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26 (2016-08-18)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9-24 (2014-08-2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3-09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03 (2014-03-1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040001 |
否 |
限2014-04-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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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2022-08-3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12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案件廢止,另案重開 事由: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總部稽查,並委託上準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貴公司總部UV-C設備(A003)及吸附設備(A002)之揮發性有機物處理效能驗證,檢測結果為防制設備之前端入口端兩小時平均濃度及平均處理量分別為32 ppm及0.62 kg/hr,排放管道(P002)兩小時平均濃度及平均排放量分別為106 ppm及2.04 kg/hr,經計算防制設備之處理效率為0 %,與貴公司總部油墨製造程序 (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竹市環空操證字第O0347-04號)登載UV-C設備(A003)處理效率為36 %及吸附設備(A002)處理效率為20 %,經計算防制設備串聯處理效率應大於48.8 %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否 |
限2023-01-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