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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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4 (2016-07-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0元整,貴公司於105年9月22日以晶發水字第105092201號函檢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並於105年10月7日以晶發水字第105100701號函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含氟鹽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0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2,2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6-10-14 (2016-07-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10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15 (2013-09-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 貴公司於102年11月20日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放流水與放流槽導電度檢測報告),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第3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110002 |
否 |
限2013-11-20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3-11-15 (2013-09-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 貴公司於102年11月20日檢具改善完成證明文件「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之證明資料或提出許可變更申請(將活性碳吸附塔變更登記為備用),」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2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2-110003 |
否 |
限2013-11-20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2-11 (2009-01-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098-02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