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企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6-12-29
(2016-06-02)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22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5-120001
事由:發現貴公司放流口排放褐色具異味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萬0,100毫克/公升,銅20.2毫克/公升,鉛1.5毫克/公升,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不須改善 2,22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6-08-24
(2016-06-2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80016
不須改善 351,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2-03-06
(2011-10-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1-030001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22
(2012-08-0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66條之1
文號:30-101-100012
不須改善 2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20
(2011-06-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0-07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認為本件之水樣樣品之PH為12.0,校正點為PH7.0 與PH10.0,並未符合「電極法」所規範之其校正點要涵蓋於待測樣品之PH值,難以將該檢驗值作為處分依據,然「氫離子濃度」項目不得作為處分依據。本件仍得以「排放廢(污)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作為處分依據,故適用裁罰準則裁量因子(B)有變更應重新核算。
不須改善 230,000
不須繳納
2012-02-08
(2011-06-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20009
不須改善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10
(2012-10-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文號:30-102-010004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17
(2008-02-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4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7-090001
限2008-04-20前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13
(2009-12-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0-099-05000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03
(2012-10-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文號:40-102-01001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6-15
(2015-04-2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4-06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8
(2015-06-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7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8-03-30
(2018-0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30020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2月5日派員至本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地堆置底渣等具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於該地申報焚化底渣最終使用24048.71公噸,經量測其堆置體積換算比例為4223.2立方公尺,達環保署85年6月3日公告第5批第2類,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規定,惟該堆置場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進行設置及操作。

訴願駁回
限2018-06-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6-14
(2017-04-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堆置製程程序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6001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至本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地堆置底渣等具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於該地申報焚化底渣最終使用24048.71公噸,經量測其堆置體積換算比例為4317.6立方公尺,已達環保署85年6月3日公告第5批第2類,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規定,惟該堆置場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進行設置及操作。

訴願不受理
限2017-1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8-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28
(2019-08-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28
(2019-08-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4日至107年3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4日至107年3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4日至107年3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1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1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28
(2019-08-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28
(2019-08-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9-06
(2019-08-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4-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日至107年4月2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4-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日至107年4月2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6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3
(2018-04-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6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6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3
(2018-04-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6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4日至107年4月9日共計6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6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06
(2019-10-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04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0-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1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0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0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0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0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0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1-14
(2019-1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1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1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3
(2018-04-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6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4日至107年4月9日共計6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6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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