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企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8-04-23
(2018-04-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6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4日至107年4月9日共計6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6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3
(2018-04-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6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4日至107年4月9日共計6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7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3
(2018-04-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7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4日至107年4月9日共計6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7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3
(2018-04-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7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4日至107年4月9日共計6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6
(2018-04-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9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20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2-13
(2019-12-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2013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12-30
(2019-1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2024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1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1-14
(2020-0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10110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3日至109年1月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20-01-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26
(2018-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20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2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6
(2018-04-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20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2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6
(2018-04-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20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20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6
(2018-04-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20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4日至107年4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20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6
(2018-04-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20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4日至107年4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20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26
(2018-04-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20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4日至107年4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8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2-06
(2020-0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20-01-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06
(2020-0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3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8日至109年1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20-01-1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4
(2020-0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20-02-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8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8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8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8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8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8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8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8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8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1日至107年4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1日至107年4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2-26
(2020-0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06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20-02-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3-11
(2020-0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6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2日至109年2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20-02-2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3-17
(2020-03-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209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3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20-03-0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1日至107年4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8日至107年4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3-18
(2020-03-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231
事由:本日(109年3月1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20-03-1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0-03-18
(2020-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232
事由:本日(109年3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20-03-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0-03-18
(2020-03-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233
事由:本日(109年3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20-03-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8-05-11
(2018-04-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8日至107年4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0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1
(2018-04-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09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28日至107年4月3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13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7
(2018-05-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13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7
(2018-05-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13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7
(2018-05-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13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7
(2018-05-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13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3-18
(2020-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234
事由:本日(109年3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20-03-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0-03-18
(2020-03-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235
事由:本日(109年3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20-03-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20-03-18
(2020-03-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236
事由:本日(109年3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3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20-03-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2018-05-17
(2018-05-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5日至107年5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13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7
(2018-05-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5日至107年5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13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17
(2018-05-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13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5日至107年5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20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25
(2018-05-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20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20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25
(2018-05-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20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21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5-25
(2018-05-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5021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5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5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5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5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5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5-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5021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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