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企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1-10
(2012-10-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文號:30-102-010004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03
(2012-10-16)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文號:40-102-01001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0-22
(2012-08-0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66條之1
文號:30-101-100012
不須改善 2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06
(2011-10-28)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1-030001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08
(2011-06-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20009
不須改善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20
(2011-06-17)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0-07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認為本件之水樣樣品之PH為12.0,校正點為PH7.0 與PH10.0,並未符合「電極法」所規範之其校正點要涵蓋於待測樣品之PH值,難以將該檢驗值作為處分依據,然「氫離子濃度」項目不得作為處分依據。本件仍得以「排放廢(污)水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作為處分依據,故適用裁罰準則裁量因子(B)有變更應重新核算。
不須改善 230,000
不須繳納
2010-05-13
(2009-12-28)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0-099-05000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17
(2008-02-29)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4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7-090001
限2008-04-20前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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