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明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5634075
企業名稱: 鉅明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鉅明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3-13
(2023-12-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13-030641
事由: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文到之日製程停工,並限於106年11月7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13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裕民街1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8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有一製程未向本局申請取得設置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惟現場已設置並進行操作,前述違規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24
(2016-09-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文到之日起命M01製程停工,並限於105年11月30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5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00017
限2016-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鉅明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1-21
(2021-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9008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2-110015
事由:貴公司所屬大發廠係利用軟管排放未經處理之作廢水經由雨水溝排放至廠外造成污染,係屬繞流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現場已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及補正通知書命貴廠立即停止排放,經本局複查,貴廠已於110年11月30日改善完成在案;另貴公司所屬大發廠排放未經處理之作業廢水,經取樣檢測結果:其中pH值、懸浮固體(SS)、化學需氧量(COD)、總鉻及鎳皆超過放流水標準(其中總鉻及鎳係為經環保署公告之有害健康物質)。
不須改善 4,900,800
尚未繳款
2023-09-10
(2023-03-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90006
事由: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12年3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新厝廠查核,發現貴公司新厝廠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程序產生之事業液體廢棄物(廢污水),以桶裝方式送至貴公司大發廠處理,惟前述情形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鉅明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9-10
(2023-03-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90005
事由: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件,於112年3月29日派員至貴廠查核,發現鉅明股份有限公司新厝廠區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程序產生之事業液體廢棄物(廢污水),以桶裝方式送至貴廠處理,惟前述情形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15
(2020-04-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60043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5月11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大發工業區污染源工作,發現貴廠廢潤滑油(R-1703)109年4月至110年1月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廢鑄砂(R-1201)110年2月及廢潤滑油(R-1703)110年2月至3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15
(2021-05-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60042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5月11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大發工業區污染源工作,發現貴廠廢耐火材(D-0501)、其他單一非有害廢金屬或金屬廢料混合物(D-1399)、廢砂輪(D-2406)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15
(2021-05-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60044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5月11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大發工業區污染源工作,發現貴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28
(2021-05-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10年07月05日前,檢具貴公司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10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50018
事由:本局派員於110年5月11日至貴公司大發廠辦理聯合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大發廠設有廢(污)水(前)處理設施,其廢(污)水產生與水污染防治措施流向如下:原廢(污)水經pH調整池→薄膜生物反應器(MBR)→砂濾器→pH調整池處理後,再納入經濟部工業局高雄臨海林園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大發廠。惟查貴公司大發廠目前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有效期間:106年10月4日至111年10月3日),其作業廢水及生活污水直接納入經濟部工業局高雄臨海林園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大發廠,並無設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爰此,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限2021-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9
(2019-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50023
事由:本局108年5月22日執行大發工業區污染源聯合稽查,發現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製程代碼2400999(其他基本金屬製造程序)已於107年1月30日變更刪除,惟108年1至5月仍申報該製程之原料使用、產品產出及廢棄物貯存情形(應申報於240039);另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於3樓實驗室有貯存情形,惟108年1至5月貯存量皆申報為0,未正確申報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9
(2019-05-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50022
事由:本局108年5月22日執行大發工業區污染源聯合稽查,依貴廠表示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尚未清理暫時放置於潮寮倉庫,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廢棄物放置位置圖貯存地點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9
(2019-05-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9-050024
事由:本局108年5月22日執行大發工業區污染源聯合稽查,發現貴事業廢棄物代碼D-1099、D-2407、R-1201、D-0799、D-0399、D-0299、D-0701、D-1801之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2
(2019-0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70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液閃火點小於60℃之事業廢棄物(C-0301)、廢油混合物(D-1799)及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產出、清理、貯存量有申報錯誤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1
(2019-0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69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7月31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木材棧板(D-0701)、廢木材混合物(D-0799)108年4月,廢鑄砂(R-1201)108年3月及4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108年2月至6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03
(2019-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20003
事由:貴廠於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四一號從事其他基本金屬鑄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514-05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2月13日稽查貴廠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於現場稽查發現該製程A307洗滌塔壓降為4cmH2O,不符許可核定值壓降範圍10~20 cmH2O,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9
(2018-05-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命M01製程於107年7月3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8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大寮里興業路41號從事其他基本金屬鑄造業,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2日執行稽查時發現,貴廠M01製程中E317人工震碎作業區設置2部震碎機,其排放管道未連接到A016袋式集塵器,且A016袋式集塵器未設置抽風馬達;另A017袋式集塵器、A018袋式集塵器之集塵灰未有效收集,致集塵灰落下時揚塵逸散,前開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18-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2
(2017-08-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M01製程破損之排放管道P304、洗滌器A102壓差計及另現場新增4部洗滌器及4根排放管道管壁破損及壓差計故障於106年11月8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29
事由:貴廠M01製程中排放管道P304管壁破損、洗滌器A102壓差計故障,另現場新增4部洗滌器及4根排放管道,新增之洗滌器亦有管壁破損及壓差計故障,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及未維持監測設施正常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限2017-10-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2
(2017-08-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M01製程於106年11月8日前向本局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6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30
事由:貴廠M01製程新增高週波爐、脫臘機、烤箱、儲蠟桶等設備、製程使用氧化鋁砂、玻璃砂、溶劑(丙酮、油漆、稀釋劑等)未確實填報於許可證中,未確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7-10-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12
(2016-05-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5-07000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17
(2015-1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5-02001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17
(2015-1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05-02001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2
(2014-04-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20-103-050018
限2014-05-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鉅明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翁公園段三小段2002-77地號)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1-27
(2020-12-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5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10-010031
事由: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22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不須改善 25,5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