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路竹產業園區整地排水工程

企業統一編號: 85978401
企業名稱: 裕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路竹產業園區整地排水工程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裕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4-19
(2022-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040033
事由: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1年3月2日上午11時44分平台檢查「運鴻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35-BW),清運貴公司之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發現夾帶冷卻水塔廢散熱板,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上開冷卻水塔廢散熱板廢棄物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尚未繳款
2020-03-05
(2019-12-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9-030002
事由:經本局人員於108年12月20日稽查發現有(1) 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3)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4) 第一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5)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6) 已設置洗車台,但未設置防溢座(或其他防止廢水溢流之防制設施)、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等缺失,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附表,共記缺失26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限2020-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23
(2011-09-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02-09001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15
(2011-01-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2項
文號:34-102-08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蒐集相關資料後另案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裕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二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2-19
(2020-12-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20019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本局109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等廢棄物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19
(2020-12-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20020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本局109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以塑膠容器盛裝,惟未標示貯存日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2-19
(2020-12-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文號:40-110-020021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5月25日來函,本局109年12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化學藥品空瓶,未委託合法再利用機構進行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另清除、再利用前未與受託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條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9
(2015-08-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100029
限2015-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16
(2011-09-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0-110013
限2011-1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裕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路竹產業園區整地排水工程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2-03
(2019-12-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9-020001
事由:案係本局派員於108年12月12日至貴公司「路竹產業園區整地排水工程(地號:高雄市路竹區復興段863、864地號及三爺埤段11地號等43筆)」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裕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岡山三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2-22
(2018-09-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08-020023
事由:緣貴廠所設置之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蔡○○於107年08月31日離職,惟貴公司於108年01月07日裕鐵(108)字第0001號函(本局收文日期108年01月09日)始向本局申請註銷蔡○○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並由韓○○代理,與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2款規定不符,未於前開期限內完成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申報備查及核備代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02
(2017-07-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00012
事由:案係貴公司107年6月8日函復陳述(略以):「3.…以及岡山三廠106年7月廢酸洗液(R-2502)產出量有誤植情形外。…」,經本局107年8月13日勾稽貴公司岡山三廠106年8月4日廢酸洗液(R-2502)產出量申報原為804.9噸/月,遲至107年5月29日修正廢酸洗液(R-2502)產出量為824.5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0-15
(2010-10-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9-10001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