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94025264
企業名稱: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12-23
(2013-10-09)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2-120002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13
(2013-12-2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6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
文號:30-103-01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原處分機關核認訴願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並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裁處罰鍰,適用法律難謂無可議之處。尚待原處分機關查明釐清。本件原處分適用法律既有違誤,爰將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為適當之處理,以府法旨。
不須改善 360,000
不須繳納
2014-06-25
(2014-03-17)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60001
限2014-07-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03
(2014-05-14)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7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08
(2014-05-07)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7條第1項
文號:20-103-070001
限2014-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8-21
(2013-12-2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文號:30-103-08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本件訴願人未經申請許可逕將廠外溝渠水納入汙水處理系統,即同時違反水污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法第18條暨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本案應優先適用水污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之規定處分始為正辦
不須改善 360,000
不須繳納
2014-10-01
(2014-07-0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100001
限2014-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0-01
(2014-08-12)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100002
限2014-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12
(2014-09-2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110001
限2014-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12
(2014-09-2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110002
限2014-1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08
(2014-09-2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1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40511環署訴字第1040013101號函訴願決定書辦理。
限2015-01-30前改善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1-26
(2014-03-20)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放流水標準第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10004
限2014-12-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10
(2014-12-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20022
限2015-0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2-16
(2014-10-0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2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據行政院環保署1040526環署訴字第1040021403號函訴願決定書辦理。
限2015-03-10前改善 7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4-15
(2013-12-2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4-040003
限2015-04-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7
(2015-05-25)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01
限2015-07-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30
(2015-06-15)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05
限2015-08-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30
(2015-06-15)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070006
限2015-08-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23
(2015-08-13)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4-090009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19
(2015-09-25)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4-11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現場採樣紀錄勾選間接採樣,故不符合公告之檢測方法。
限2015-12-11前改善
不須改善
400,000
不須繳納
2016-01-11
(2015-10-22)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1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因前次處份徹銷,故依據裁罰準則本次應裁罰40萬。
限2016-02-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500,000
不須繳納
2016-05-16
(2016-02-25)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6月0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50001
限2016-06-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06
(2015-10-22)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70001
限2016-0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03
(2016-06-27)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80001
限2016-08-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18
(2016-06-28)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0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080002
限2016-09-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02
(2016-07-24)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25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5-080022
限2016-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9-22
(2016-06-28)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90001
限2016-10-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8
(2017-02-14)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30003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6年2月14日至貴公司花蓮廠紙漿製造程序(M02)之排放管道P003(RB3)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55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限2017-03-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7
(2017-06-09)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8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因裁處金額計算方式有誤,故裁處金額改600000元整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5年6月9日至貴公司花蓮廠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為10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5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限2017-09-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0
不須繳納
2017-08-17
(2017-06-09)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8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因裁處金額計算方式有誤,故裁處金額為300000元整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6年6月9日至貴公司花蓮廠紙漿製造程序(M02)之排放管道P003(RB4)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55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限2017-09-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500,000
不須繳納
2017-10-05
(2017-08-04)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因裁處計算方式有誤,故裁處更改為900000元整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4日至貴公司花蓮廠紙漿製造程序(M02)之排放管道P003(RB4)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1300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限2017-10-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0
不須繳納
2018-02-21
(2017-06-09)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20006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5年6月9日至貴公司花蓮廠進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周界異味污染物濃度為10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5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限2018-03-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1
(2017-06-09)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20007
事由: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稽查人員於106年6月9日至貴公司花蓮廠紙漿製造程序(M02)之排放管道P003(RB4)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並送本縣環境保護局經認證之異味官能測定室,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異味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測定,測定結果顯示排放管道異味濃度為55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採樣點所在區域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00之限制,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同法第56條規定。
限2018-03-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1
(2017-07-27)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7-020004
事由:貴公司花蓮廠領有紙漿製造程序M02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府環空操證字第U068-10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6年7月27日至貴公司花蓮廠稽查,稽查結果於紙漿製造程序M02發現苛化課石灰窯尾氣輸送管Y型處、白液儲槽槽底人孔蓋均有氣體逸散情形,並有刺鼻及嚴重強烈異味。廢氣於Y型管銜接處直接逸散至大氣中,其未經排放管道排出;另於白液儲槽槽底人孔蓋有明顯氣體逸散,且有苛化製程之惡臭。上揭未經排放管道排出,為製程中之逸散惡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第60條規定。
限2018-03-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中華紙漿股份有限公司台東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12-31
(2013-11-07)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2-12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2-06
(2013-12-17)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3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20002
限2014-03-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7-03
(2014-02-13)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3-07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2-22
(2014-06-17)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3-120003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5-06
(2015-03-03)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50001
限2015-06-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9
(2015-06-23)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4-070002
限2015-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11
(2015-06-23)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80002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3
(2015-06-23)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3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4-090001
限2015-10-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04
(2015-05-31)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80003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23
(2015-06-04)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90003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2
(2015-12-25)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1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9
(2016-04-07)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
文號:30-105-06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
不須改善 140,000
不須繳納
2016-07-12
(2016-04-07)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
文號:30-105-07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清除
不須改善 140,000
不須繳納
2016-07-19
(2016-04-07)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5-070003
限2016-07-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1-16
(2016-10-11)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10001
限2017-0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13
(2016-12-01)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9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6-010002
事由:疏漏廢(污)水未依規定採行應變措施及妥善收集處理,污染長度從下康樂排水延伸至太平溪流域皆可見明顯異常水色,並引發各主要媒體關注及報導,且事件發生後未主動通報主管機關,違反情節重大。
限2017-02-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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