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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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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0-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3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3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7.0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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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0-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4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4.4分貝,另貴公司管理人員表示無法配合本局量測背景噪音,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12,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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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0-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5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4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1.2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9.8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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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2-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9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7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5.5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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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2-1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1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0分貝,另貴公司管理人員表示無法配合本局量測背景噪音,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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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2-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2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3.3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2.3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12,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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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2-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3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4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9.5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7.8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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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2-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4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1.0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7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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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2-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5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2.3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0.3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12,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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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2-01-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6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5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3.3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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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2-01-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7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0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4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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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2-0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58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2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7.0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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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0-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6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7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1.4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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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1-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7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8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8.8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8.3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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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2021-11-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8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7.2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4.9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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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2021-03-0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34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2.2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1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12,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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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2021-03-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35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1.1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6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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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2021-04-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36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6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2.5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9.9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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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2021-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37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0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1.2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8.2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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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2021-05-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38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2.4分貝,另貴公司管理人員表示無法配合本局量測背景噪音,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12,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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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2021-05-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39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7.4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5.5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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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2021-09-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40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6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7.6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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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2020-11-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15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3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2.2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8.4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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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2020-12-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16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8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2.1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60.2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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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2020-12-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17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6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8.3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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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2020-12-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18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7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9.5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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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2020-12-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19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1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2.0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8.2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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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2020-12-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20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5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2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
2022-04-11 (2021-03-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21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2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8.1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 已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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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2020-10-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02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1.3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1.4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60.8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意見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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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2020-10-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03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1.3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3.6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60.5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意見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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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2020-10-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04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1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1.8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處罰法令見解歧異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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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2020-10-3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05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2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9.0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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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2020-11-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06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1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7.6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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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2020-11-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40007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9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1.4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60.4分貝,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見解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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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 (2020-07-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30070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2.0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54.9分貝,經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61.1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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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8 (2020-10-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30072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2.0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3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已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按次連續處罰意見分歧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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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2020-08-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30069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1.8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7.2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法令見解歧異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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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2020-09-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1-030068 事由:查獲貴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8分貝,經貴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5.4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之數值超過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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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2020-05-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0-010062 事由: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8分貝,量測背景音量為50.0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8.2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法律見解歧異 |
限2020-05-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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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2020-04-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2日。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 文號:22-110-010060 事由: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分貝,背景音量為45.1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0-03-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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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2020-05-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01日。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10-010061 事由: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1分貝,量測背景音量為50.4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9.6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法令見解歧異 |
限2020-05-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000 不須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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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1 (2020-07-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01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25日21時整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公司因馬達開關故障跳開,致調整池水位溢出疏漏至逕流廢水收集系統(逕流廢水滯洪池J2),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7-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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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8 (2020-10-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期109年11月30日前提出改善證明文件報請查驗。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35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從事遊樂園區,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03-05號),經本局於109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回收池(T01-9)採樣檢驗結果,油脂測值14 mg/L(許可操作範圍:6~10mg/L)。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已限期109年11月30日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檢具依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 |
否 | 不須改善 |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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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7 (2020-05-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09-110016 事由: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1.3分貝,經該公司停止營業作業後,量測背景音量為46.5分貝(與量測音源相差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限2020-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 尚未繳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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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3 (2020-09-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9-100018 事由:貴公司於本市后里區福容路三號從事遊樂園,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03-05號),經本局於109年9月3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自污泥濃縮池(T01-10)有ㄧ管線將污泥抽入未於許可中登載之儲砂槽暫存,經比對許可文件,明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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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5 (2020-05-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09-080017 事由: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8.8分貝,量測背景音量為50.0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8.2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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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2020-05-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09-070002 事由: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60.1分貝,量測背景音量為50.4分貝,修正後之均能音量為59.6分貝,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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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2 (2020-04-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2-109-060022 事由:查獲該公司周界外量測營業(賽車活動)產生之噪音均能音量為59分貝,背景音量為45.1分貝(與測量音源相差10分貝,不予修正),仍超出日間時段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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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2019-07-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1月7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11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8-100002 事由:貴公司辦理「月眉育樂世界開發案東區複合休閒園區水土保持計劃(管制編號:B106L8Z016-1)」本局於108年7月26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發現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第8條,記10點)缺失,合計10點缺失,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 |
否 |
限2019-11-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