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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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7 (2022-11-29)
桃園市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不須改善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20164 事由:貴公司承造之桃園市平鎮區山峰自辦市地重劃區開發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29日上午7時5分許派員勘查,稽查時現場1台怪手作業中,產生施工噪音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21 (2021-12-30)
桃園市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限2022-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1-030037 事由:查貴公司係本市平鎮區山峰自辦市地重劃區開發工程之施工廠商,該工程領有本府核發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稽查時查現場該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內容之沉砂池,因施作期間地下水位高於平日高程,地下水湧出影響施工時沉澱效能,產生之地下水經由抽水馬達以軟管抽取至工區水溝排放,排放之廢水呈灰色混濁,導致該灰色混濁廢水經由工區水溝流入區外道路側溝再匯流至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否 |
限2022-0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