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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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6 (2024-01-0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080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7755)於113年1月5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
2024-08-06 (2024-01-1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80081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15-VC)於113年1月16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尚未繳款 |
2022-02-11 (2021-10-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1-020009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廠)塑膠品塗裝程序(M01)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10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部分運作中,現場查核數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之缺失如下: (一)E002一處廢氣銜接管線斷開,未妥善收集造成逸散,現場以FID量測VOCs濃度為725ppm。 (二)廢氣管線A002 RTO前端伸縮接頭處破損,造成廢氣逸散,現場以FID量測VOCs濃度為322ppm。 (三)攪拌作業區E101上方管線銜接處斷裂,未妥善收集造成廢氣逸散,現場以FID量測VOCs濃度為780ppm。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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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6 (2018-01-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30014 事由:查貴公司係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公告事業別為其他事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事業,本局於107年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貴公司異常情形如下: 廢棄物C-0301自104年8月份產出到106年1月份清除,但仍未清除完畢,還有剩餘量,並依清除量及貯存量估算最後產出時間為105年10月,故已超過法定貯存一年之期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26 (2013-06-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2-080008 |
否 |
限2013-09-3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8-26 (2013-06-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102-080009 |
否 |
限2013-09-30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6-26 (2013-04-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2年7月30日前備齊相關申請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申請或完成改善證明限改日期:102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60019 |
否 |
限2013-07-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6-26 (2013-04-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1條第1項 文號:20-102-06002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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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2018-01-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2001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原本局107年2月23日中市環廢字第1070015683號函所檢附之環保罰鍰電子繳款單誤開立為旭光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二廠,經查應為旭光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事由:查貴公司係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公告事業別為其他事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之事業,本局於107年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貴公司異常情形如下:廢棄物C-0301自104年8月份產出到106年1月份清除,但仍未清除完畢,還有剩餘量,並依清除量及貯存量估算最後產出時間為105年10月,故已超過法定貯存一年之期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否 |
限2018-01-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