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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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2024-07-1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110007 事由:貴公司彰化營業所從事煤灰(R-1106)批發零售業務,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商業資格之再利用機構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惟因無加工製造行為,故仍屬「事業廢棄物」,經本局113年7月12日派員現場稽查,貴公司自112年8月至113年5月進行再利用業務所收受之煤灰 (R-1106),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流向。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14 (2019-07-1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80010 事由:貴公司彰化營業所從事煤灰(R-1106)批發零售業務,係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具有商業資格之再利用機構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惟因無加工製造行為,故仍屬「事業廢棄物」,經本局108年7月16日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MS)勾稽結果顯示,貴公司自107年4月至12月進行再利用業務所收受之煤灰(R-1106),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流向。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07 (2018-03-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60013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6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6年1月至12月飛灰(代碼:R-1106),前段收受聯單量(36,275.61噸)扣除後段清運聯單量(11,981.67噸)不相符,且不應將廢棄物申報為產品(34,742.21噸),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0-30 (2015-10-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4-10002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6-18 (2015-05-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6002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10 (2014-07-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2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10 (2014-07-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4-020014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23 (2014-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3-050016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23 (2014-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4-103-05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此單重複建入故註銷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4-05-20 (2014-02-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5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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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6 (2018-04-19)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7-060012 事由: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為『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再利用機構(再利用種類:編號三、煤灰;批發零售業),登記場所僅限辦公室使用,且未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所無加工製造行為,本局於107年3月29日、107年4月19日至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現場稽查下列違規事項: 1.貴公司基隆營業所107年3月29日至107年4月19日共清運28筆,皆未依規定有將R-1106(燃煤飛灰)送至再利用機構收受端之相關申報記錄,業已分別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裁罰:28*6,000=168,000元。 2.查貴公司基隆營業所於105年9月起收購廢棄物R-1106(燃煤飛灰),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卻由前述事業端直接清運至未合格之再利用機構,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相關規定,本局於107年3月29日、107年4月19日各至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稽查,爰依同法第52條分別按次裁罰:6,000*2=12,000元。 |
否 |
限2018-06-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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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2 (2015-05-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6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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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7 (2014-02-01)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103-030002 |
否 |
限2014-04-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1-29 (2011-10-26)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4-100-11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1-19 (2008-09-25)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3月1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10001 |
否 |
限2009-03-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