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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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0 (2018-06-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7-090056 事由:貴公司於107年6月26日向財政部基隆關報運進口TIN CONCENTRATE一批(進口報單第AW/07/277/G0174號),實到貨物為錫泥、鋅渣、錫錠,其中第1-3項錫泥及鋅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7月18日傳真單)依據財政部基隆關傳真資料及照片研判結果,外觀呈碎塊狀鋅渣及含不同成份比例之錫泥,因進口業者無法提供來源證明、合格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溶出(TCLP)報告、合格成分分析報告等,未符合「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廢錫渣要件,即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20 (2018-08-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7-090057 事由:貴公司於107年8月8日向財政部基隆關報運進口TIN CONCENTRATE(廢錫渣及廢錫膏)一批(進口報單第AA/07/277/G0223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8月17日傳真單)依據財政部基隆關傳真資料及照片研判結果,廢錫膏夾雜混合廢塑膠容器,且未提供貨品來源證明、合格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溶出(TCLP)報告、合格成分分析報告等,未符合「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廢錫渣要件,即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4 (2017-06-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文號:40-106-090017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6月7日向財政部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日本產製爐渣一批(進口報單第AW/06/373/F1027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驗結果,其中第3、5-6、11-16、18-26、28、31-37項實到貨物外觀形態均為粉末,核屬事業廢棄物,且無法提供主管機關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法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9-14 (2017-06-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文號:40-106-090016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6月12日向財政部基隆關五堵分關報運進口泰國產製爐渣一批(進口報單第AW/06/373/F105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驗結果,實到貨物外觀形態均為粉末,核屬事業廢棄物,且無法提供主管機關廢棄物輸入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法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03 (2017-04-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6-070004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4月27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TIN SCRAP(含粉末)一批(報單第AA/06/373/F076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驗結果,來貨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3-28 (2016-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 文號:40-106-03006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1-03 (2016-10-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 文號:40-106-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9-03 (2015-05-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4-09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8-11 (2015-03-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 文號:40-104-08003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7-13 (2011-03-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文號:40-100-07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