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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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2021-07-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0-090001 事由:案經消防隊通報,本局於110年7月7日2時33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一路1之1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一路,廠區大門前,廠區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係為貴廠聚丙烯製造程序(編號:M02)膠粒儲槽(編號:T912B)以空氣吹驅槽內VOC過程中,因膠粒滑動產生靜電火花,造成VOC閃燃使槽頂破裂並起火燃燒,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而污染環境。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1-07 (2020-11-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010009 事由:本局於109年11月25日派員至貴廠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M02)發現B130系統壓縮機109年11月23日故障停機,截至本局於109年11月25日進行檢測時測得壓力錶連接牙口處氣體洩漏淨檢值為82158.74ppm,貴廠才隨即派員止漏,在系統壓縮機未運作期間,該廠未回收處理其空氣污染物(丙烯)導致未有效收集事實明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1-0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6 (2020-05-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60015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5月15日14時40分派員至本市林園區石化一路1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石化一路,廠區大門前,廠區北側)發現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係聚丙烯製造程序(編號:M02)膠粒儲槽(編號:T913B)因高溫及換氣不佳,使儲槽內蓄積之VOC閃燃,造成槽頂破裂,因儲槽內膠粒已靜置8小時,且槽頂破裂震動使膠粒靜電值提高,無法藉由金屬槽壁導除靜電,導致摩擦起火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21 (2019-11-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120043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11月28日16時30分派員至貴廠(地址: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一路1之1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工業二路旁,廠區東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正在燃燒且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稽查發現係因廠內發生跳電,儀器空氣及蒸汽失壓,造成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編號:M01、M02)跳俥,製程內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燃燒(編號:A001)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過失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9-11-28 (2019-05-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50 事由:本局於108年5月29日派員至貴廠塑膠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編號:P-611E-01;編號:V343-01)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9 (2018-09-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20 事由:本局於107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林園聚丙烯廠聚丙烯塑膠製造程序(M02)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P-490AT01,淨檢值:2767.63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08 (2017-11-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11 事由:本局於106年11月2日派員至貴廠M0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29 (2013-07-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35 |
否 |
限201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11-17 (2008-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11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