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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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2020-02-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8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9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60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6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2日至109年2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20-02-2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0-03-11 (2020-02-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62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2日至109年2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63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2日至109年2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0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6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2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3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2-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4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2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3-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5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3-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3-11 (2020-03-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30156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28日至109年3月2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3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3-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26 (2020-02-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04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26 (2020-02-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05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26 (2020-02-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06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20-02-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0-02-26 (2020-02-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07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26 (2020-02-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08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26 (2020-02-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09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6日至109年2月17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26 (2020-02-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310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6日至109年2月17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1-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196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1-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197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日至109年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198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日至109年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199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1日至109年2月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0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20-02-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0-02-14 (2020-02-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2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6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3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4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8日至109年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5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8日至109年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0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14 (2020-02-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206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2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2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2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2月8日至109年2月1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2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
限2020-02-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19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0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20-01-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06 (2020-01-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2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3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8日至109年1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20-01-1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06 (2020-01-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4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8日至109年1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1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5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18日至109年1月20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6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7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8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29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30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31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6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32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33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34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2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2-06 (2020-01-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20035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23日至109年1月30日共計8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1-20 (2020-01-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10148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
2020-01-20 (2020-01-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9-010149 事由:經本局於109年1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9年1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9年1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9年1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9年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裁處書送達後之翌日始得再為處罰 |
限2020-01-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