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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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2 (2019-09-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3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10-02 (2019-09-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3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1日至108年9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2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10-02 (2019-09-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3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1日至108年9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2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10-02 (2019-09-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10003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21日至108年9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27 (2019-09-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23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27 (2019-09-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23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1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27 (2019-09-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23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1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27 (2019-09-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23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3日至108年9月16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9-09-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9023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09-27 (2019-09-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23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3日至108年9月16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27 (2019-09-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23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3日至108年9月16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27 (2019-09-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23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13日至108年9月16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16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8-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4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8-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8-2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4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8-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8-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4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8-2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8-3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4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8-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8-3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4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1日至108年9月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8-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1日至108年9月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1日至108年9月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限2019-09-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90156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7日至108年9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7日至108年9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19 (2019-09-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15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9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9月7日至108年9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9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限2019-09-09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06 (2019-08-2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06 (2019-08-2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06 (2019-08-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09-06 (2019-08-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06 (2019-08-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06 (2019-08-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9-06 (2019-08-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9007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4日至108年8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0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0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0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0)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0日至108年8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0日至108年8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0日至108年8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3日至108年8月1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3日至108年8月14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7日至108年8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7日至108年8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28 (2019-08-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41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7日至108年8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16 (2019-07-2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8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16 (2019-07-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16 (2019-07-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
2019-08-16 (2019-07-2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