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管制編號: T42097012302
事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8-16
(2019-07-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7日至108年7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7-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7日至108年7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7-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7日至108年7月2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7-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7-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8-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8-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19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8-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20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日至108年8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8-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20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日至108年8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16
(2019-08-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20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8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8月3日至108年8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8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3日至108年7月1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0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8-01
(2019-07-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8001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0日至108年7月2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送達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5
(2019-07-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23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7-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5
(2019-07-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23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7-0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5
(2019-07-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23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7-0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5
(2019-07-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23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7-0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5
(2019-07-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23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7-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7023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7-15
(2019-07-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23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7-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5
(2019-07-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23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7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7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7月6日至108年7月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7-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1
(2019-06-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18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6-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7018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7-11
(2019-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18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6-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7018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7-11
(2019-06-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18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2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1
(2019-06-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18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2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1
(2019-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18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9日至108年7月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2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1
(2019-06-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18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9日至108年7月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30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11
(2019-07-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18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7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9日至108年7月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7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7-0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02
(2019-06-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03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02
(2019-06-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033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9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02
(2019-06-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034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6-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7003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9-07-02
(2019-06-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035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經本局於108年6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2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02
(2019-06-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036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2日至108年6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2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02
(2019-06-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037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2日至108年6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7-02
(2019-06-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7003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22日至108年6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2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20
(2019-06-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58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20
(2019-06-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59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20
(2019-06-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60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未踐行法定程序
限2019-06-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20
(2019-06-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61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
限2019-06-14前改善
不須改善
1,2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19-06-20
(2019-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8-060262
事由:經本局於108年6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8年6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8年6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8年6月15日至108年6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8年6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9-06-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8-06026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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