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1384806
企業名稱: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大發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1-02
(2023-12-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3-010002
事由:案係貴廠112年12月1日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註銷,案附專責人員蘇○○退保申報表,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蘇○○於94年7月5日已離職,貴廠未於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離職之日起15日內(94年7月22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顯未符合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11-06-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
文號:40-110-100031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經現場稽查,貴廠人員表示於100年6月22日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生產過氧化氫時設立實驗室,惟實驗室盛裝甲醇之廢空瓶、廢液(C-0301)貯存、清除、處理之操作及檢測,未作成紀錄妥善保存三年以上,以供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1項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21-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100028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甲醇之廢空瓶、廢液(C-0301)及廢空瓶(C-0301)廠內自行清洗、處理程序,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提報,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21-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100029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甲醇之廢空瓶、廢液(C-0301)及廢空瓶(C-0301)未申報產出、貯存及自行清洗情形,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0
(2021-09-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100030
事由:案係本局110年9月28日執行深度查核,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實驗室盛裝甲醇之廢空瓶(C-03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1
(2017-08-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07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1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1
(2017-08-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08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3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1
(2017-08-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09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5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1
(2017-08-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10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7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1
(2017-08-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11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10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1
(2017-08-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12
事由: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潮寮里建業路11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02),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8月17日執行查核,該製程P004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6年8月16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麥寮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8-18
(2022-07-1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文號:20-111-080005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7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麥寮廠(雲林縣麥寮鄉中興村台塑工業園區26號)稽查,發現貴公司麥寮廠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為吳○○,並同時設置防火管理人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為吳○○,造成兼任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03
(2021-10-0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10002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7日會同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睿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逸散篩檢,該公司麥寮廠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經FID檢測上述製程設備元件編號件編號M010F1P031A_021LF01E(內容物:醋酸乙烯)之淨檢值為15,841.8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22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1
(2020-06-1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20001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6月16日委託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經檢測貴公司麥寮廠「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3)」製程設備,其中1顆設備元件編號:M035F12P542B030LT02E(內容物:醋酸乙烯酯)之淨檢值大於1萬ppm(淨檢值為14,867.8ppm),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處分新臺幣10~2,000萬元。
限2020-06-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2-01
(2020-07-1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120002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14日至貴公司查察,係因貴公司「其他合成醋酸製造程序(M02)」之防制設備洗滌塔A109操作記錄,其中109年3月12日、2月12日、2月10日及2月6日等,廢氣處理量已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操作範圍(55~320kg/hr),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處分新臺幣10萬~2,000萬元。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28
(2017-06-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04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月19日至貴公司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進行廢氣燃燒塔(A001)查核作業,經查廢氣燃燒塔相關操作紀錄於106年6月2日晚間20時至22時及106年8月7日上午7時至8時之實際操作母火溫度及備用母火溫度皆低於本縣環境保護局103年8月19日雲環空字第1031028306號函核定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所載母火溫度需大於攝氏205度(>205°C),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26
(2017-09-2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30007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9月20日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貴公司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M010F1O055A_010LE01E(內容物:醋酸甲脂)之淨檢值為10400ppm大於法規標準10000ppm(零值校正氣體濃度為10065ppm;背景值為1.0ppm)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3
(2017-06-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09
事由:貴公司麥寮廠其他合成醋酸製造程序(M02)製程設備元件編號M022F1P201C_050LE02E(內容物:醋酸甲酯)之淨檢值為15,732.6ppm(大於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限2018-01-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3
(2017-06-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10010
事由:貴公司麥寮廠其他合成醋酸製造程序(M02)製程設備元件編號M022F1P201C_050LE02E(內容物:醋酸甲酯)之淨檢值為15,732.6ppm(大於10,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限2018-01-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苗栗二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6-30
(2021-04-1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60013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放流水水質檢測結果:硼13.1mg/L(限值:12mg/L),超過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限2021-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20
(2019-09-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18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單位於108年9月16日至貴事業放流口採集放流水樣檢測結果,硼16.8mg/L(標準限值12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限2020-08-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4
(2019-05-1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
事由:查核時現場製程操作中,防制設備A715操作條件如下:A715(洗滌塔):廢棄處理量105tm3/min 洗滌液流率:15000L/h=250L/min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20-02-14
(2019-05-1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2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案處分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該公司苗栗二廠執行固定污染源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26)排放管道(P715)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40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715)排放口離地高度21.5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h≦50公尺,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8-21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20-02-14
(2019-05-1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告發單位錯誤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該公司苗栗二廠執行固定污染源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26)排放管道(P715)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40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715)排放口離地高度21.5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h≦50公尺,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8-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苗栗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5-12
(2021-03-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50002
事由:於放流口採集放流水樣品,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47.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氨氮21.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20mg/L。
限2021-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17
(2020-08-10)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10015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修改公司名稱
事由:貴公司苗栗廠從事石油化學製品材料製造作業,環保署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10日,偕同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勁原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設備元件測漏檢測作業,選定該事業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11)執行元件測漏檢測事宜,檢測結果,測得元件編號M11 0190 2F T111 F01法蘭(溶劑氣體為醋酸甲酯)洩漏溶劑氣體之淨檢值為83,900ppm。
限2020-10-09前改善
不須改善
360,000
不須繳納
2018-08-31
(2018-01-2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5條第3項
文號:34-107-08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誤開立為工廠非公司
事由:環保局於107年1月25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屬苗栗二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甲醛』之偵測警報設備已於106年變更數量與核定之「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計畫」內容不符,且未於變更完成之日起30日內重新提報備查。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3-18
(2016-10-0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3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誤繕
不須改善 252,000
不須繳納
2017-03-16
(2016-10-0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3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誤繕子公司資料
限2017-04-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252,000
不須繳納

長春石油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1-13
(2020-07-0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已完成改善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0-010026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30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現場查核缺失如下:(一)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裝載操作紀錄未依規定於1、4、7、10月底前向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季資料。(二)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防制設備依94年5月18日臺中縣環境保護局環空字第0940014717號函,以檢測儀器量測設備元件、洗滌塔進出氣體VOC檢測值等替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惟未依規定執行洗滌塔進入之氣體VOC量測。綜上,貴公司(台中港儲運區)M01製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4條、第23條及第27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8
(2020-05-0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10005
事由:該公司苗栗二廠領有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33)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9年5月8日派員針對M33製程進行許可法規符合度查核,查現場新增防制設備洗滌塔、冷凝器各1座及排放管道1根,現場原料異戊四醇(PENTA)未納入許可,另吸附設備(AC22、AC23、AC24)109年1月至5月活性碳更換記錄缺漏且未依許可規定更換活性碳,及洗滌塔(AC09)廢氣處理量與許可核定不一致。
限2021-01-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1-27
(2020-08-10)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10025
事由:貴公司苗栗廠從事石油化學製品材料製造作業,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8月10日,偕同工業技術研究院及勁原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設備元件測漏檢測作業,選定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品製造程序(M11)執行元件測漏檢測事宜,檢測結果,測得元件編號M11 0190 2F T111 F01法蘭(溶劑氣體為醋酸甲酯)洩漏溶劑氣體之淨檢值為83,900ppm。
限2020-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04
(2020-03-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9000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苗栗廠進行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16)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法規符合度及VOC稽查檢測查核,查該製程洗滌塔(AJ21)洗滌液PH值為5.64未符合許可範圍(6~9),另廢氣處理量達13.12 m3/min,未符合許可範圍(0.05~1 m3/min),且洗滌塔後方之排放管道(PB04)經FID檢測尾氣結果為178ppm,亦未符合許可核定值(15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20-10-15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6
(2019-05-1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20012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苗栗二廠執行固定污染源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26)排放管道(P715)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40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715)排放口離地高度21.5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h≦50公尺,標準值2000」。
限2020-04-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5
(2019-05-1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9-02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裁處書20-109-020012已開立裁處,廠商業已繳款結案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26)排放管道(P715)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40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715)排放口離地高度21.5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h≦50公尺,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3-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9-09-17
(2019-04-2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8-090005
事由:環保局於108年4月22日派員於貴公司苗栗廠進行M11製程法規符合度夜間查核作業,查貴廠未依許可證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缺失如下: 1.吸脫附及冷凝設備(AN02)廢氣處理量為0,廢氣出口濃度為500ppm,與許可核定不一致。 2.洗滌塔(AN01)無監控儀錶,與許可核定不一致。 3.現場無操作紀錄項目: (1)洗滌塔(AN01):廢氣處理量、廢氣出口溫度、液位比、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 (2)洗滌塔(AO10):廢氣處理量、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 (3)裝載場(L111、L112):有無連接蒸氣平衡系統、裝載物料、操作時間、裝載量。
限2019-10-10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10
(2018-08-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40-108-010002
事由:至貴公司所屬苗栗廠查察,查獲貴廠原核准之事業自行清除(C-0301、D-0902等)事業廢棄物許可有效期限至107年4月1日止,貴廠未依事業自行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辦理於許可期限屆滿後仍繼續自行清除廢棄物,惟依法應於屆滿前三至五個月內申請展延,貴廠未於期限內辦理展延申請核准,即逕行自行清除廢棄物。
不須改善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8
(2018-06-2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90007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22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苗栗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6)排放管道(P629)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17,4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629排放口離地高度22公尺,適用18公尺<排放管道高度≦50公尺,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10-31前改善
待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03
(2018-06-1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090001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苗栗廠稽查時於製程鍋爐發電程序(M18)周界發現,因施工粉塵附著於設備及該製程煙囪表面,於製程風車測試時,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18-10-15前改善
待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8-31
(2018-01-25)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5條第3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9條第2項
文號:34-107-080002
事由:環保局於107年1月25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屬苗栗二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甲醛』之偵測警報設備已於106年變更數量與核定之「毒性化學物質應變器材及偵測與警報設備計畫」內容不符,且未於變更完成之日起30日內重新提報備查。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9
(2017-11-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4月23日前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30032
事由:本局於106年11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梧棲區南堤路三段30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01)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排放管道(P002)進行異味污染物稽查檢測作業,經檢測結果其異味測值為1,740,不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4-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15
(2017-08-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04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苗栗廠執行固定污染源聚脂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5)排放管道(P501)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55,0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7-12-20前改善
待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15
(2017-08-23)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05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8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苗栗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其他酯類化學製造程序(M16)排放管道(PB04)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17,40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污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7-12-20前改善
待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3
(2017-08-14)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90005
事由:經查貴廠106年3月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纖維或其他棉、布(D-0899)產出及清除量為9.64公噸,已逾原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最大月核准量之百分之10(核准量5公噸)。
限2017-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22
(2016-10-07)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30005
限2017-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5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03
(2016-12-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4月6日前完成改善,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
文號:20-106-030004
事由: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於M01-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執行設備元件抽測稽查檢測,當日共檢測1點次,惟元件編號TANKT1T06220LF01之法蘭元件淨檢測值達3.44%(34,400ppm),大於10,000ppm,不符合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規定
限2017-04-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22
(2016-05-1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20001
限2017-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22
(2016-12-1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3月27日前完成改善。 限改日期:106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20028
事由: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檢測作業,當日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於廠內儲槽區進行掃描,發現儲槽T005、T006、T007之消防管線末端內部玻璃擋板破損,導致大量揮發性有機氣體逸散,即貴公司上開槽體內之VOCs由不當管道逸散排放,顯貴公司未妥善收集其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17-03-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7-01-18
(2016-08-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3項,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文號:20-106-010010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21
(2016-06-29)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20005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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