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16439169
企業名稱: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8-09
(2022-05-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80011
事由:案經本府環保局於111年5月27日至該事業稽查,該事業係屬水污染列管之其他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水字第H1253-04號),現場至製程區查看,發現T01-14暫存槽旁多一陰井,且於T01-23污泥帶濾式脫水機疏漏點投入藍色色粉進行流向追蹤,該股藍色廢水匯流至T01-14暫存槽,匯集後以中繼泵(沉水馬達)將該陰井之藍色廢水透過固定管線抽送至T01-02調勻池;另查稽查當下該事業廢水處理設施馬達故障,導致T02-02調勻槽廢水溢流至雨水溝,亦匯流至T01-14暫存槽旁之陰井,惟該陰井未於許可證登載。
不須改善 2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8-09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12-080012
事由:貴廠係從事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廠現場水膠水貯槽輸送至水膠切片機間管線有疏漏中間產物水膠水至作業環境,且未記錄疏漏日期、時間、原因、水量及收集處理情形。
不須改善 1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30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2-060103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 現場廢鐵貯存區見有混雜易燃性廢棄空桶,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未分開貯存,核已違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規定。
限2023-08-2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30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60099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及裁罰金額如下:1.本局於112年5月19日查行政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2年4月),貴公司平鎮廠於111年1月至111年2月,C-0301申報貯存為0公噸、111年3月至112年4月C-0301皆無申報產出、貯存等情形,惟現場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區卻見有C-0301,現場數量與系統申報情形不符。2.依照貴公司平鎮廠現場所提供之以下資料:廠內原物料使用量報表(111年1月至112年4月)見有使用碘化鉀等原物料情形;廠內自行處理製程產出之產品-碘化鉀,陸續於112年2月、3月、5月皆有銷售情形;廠內自行處理製程產出之產品-硼酸鈉,陸續於111年9月、112年3月皆有銷售情形,惟貴公司皆未於前揭申報系統填報製程使用之原料KI、製程產出之衍生廢棄物(D-1505)、未申報自行處理聯單、廠內自行處理使用之原料(D-1505)未申報、自行處理之產品(碘化鉀、硼酸鈉)等資料。3.承上,貴公司現場情形與系統申報情形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3-08-2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30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
文號:40-112-060100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 現場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貯存區貯存之C-0301未分類編號及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
限2023-08-2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30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60105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 現場廢棄物貯存區見有產出廢電線電纜、混合五金廢料等廢棄物,卻未登載於所核准之廢清書,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23-08-2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30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文號:40-112-060106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 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貯存區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第1項第4款規定。
限2023-08-2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30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
文號:40-112-060107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 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貯存區,稽查當時地面有滲出水、油污並污染地面之情事,未見有相關收集或防止污染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規定。
限2023-08-21前改善
待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30
(2023-05-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60108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平鎮廠(稽查地址: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59巷37號)勘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 依照貴事業現場所提供之以下資料: 1.廠內原物料使用量報表(111年1月至112年4月)見有使用碘化鉀等原物料情形。 2.廠內自行處理製程產出之產品-碘化鉀,陸續於112年2月、3月、5月皆有銷售情形(依貴公司現場所出具之出廠放行單、秤量單、出口報單、電子發票等)。 3.廠內自行處理製程產出之產品-硼酸鈉,陸續於111年9月、112年3月皆有銷售情形(依貴公司現場所出具之出廠放行單、秤量單、出口報單、發票等)。 4.承上,現場核對本局於112年5月19日查行政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1年1月至112年4月)以下情形,貴公司皆未於前揭申報系統填報製程使用之原料KI、製程產出之衍生廢棄物(D-1505)、未申報自行處理聯單、廠內自行處理使用之原料(D-1505)未申報、自行處理之產品(碘化鉀、硼酸鈉)等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限2023-08-2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2023-05-10
(2023-03-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2-050009
事由: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23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平東路679巷旁稽查,查平鎮區東陵段848地號及平鎮區東陵段1020地號土地係貴廠向地主所承租,地號土地上堆置一桶貝克桶盛裝之油墨原料,惟查貝克桶有破損致油墨原料溢流入該地號旁水溝內,污染指定清除地區水溝。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2-06
(2022-05-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5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2-020006
事由:貴事業T02-02調勻池抽水泵故障導致廢(污)水溢流,有疏漏廢(污)水至水體之虞,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不須改善 45,500
尚未繳款
2022-10-05
(2021-11-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100005
事由:貴事業製程純水系統所產生再生廢液WM03因馬達故障導致廢水流入廠內溝渠及污泥脫水機T01-23polymer加藥機故障,導致廢液流入廠內溝渠,有疏漏廢(污)水至水體之虞,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不須改善 3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18
(2021-12-1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80028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12日派員稽查,貴廠廢水處理設施碘系廢水係採提濃設備回收高濃度碘化鉀及產生硼酸鹽固體廢棄物;高濃度染料廢水採蒸氣蒸發廢水,低濃度採氧化槽脫色處理;高濃度水膠水廢水採蒸氣蒸發、低濃度定量排至調勻槽等處理設備與單元,上述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記載內容未符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5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0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貴廠複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執行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廠110年10月12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0年10月13日派員至貴廠複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執行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廠110年12月12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0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廠複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訴願駁回
限2022-03-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9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15
(2021-10-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1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80025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12日派員稽查,貴廠廢水處理設施碘系廢水係採提濃設備回收高濃度碘化鉀及產生硼酸鹽固體廢棄物;高濃度染料廢水採蒸氣蒸發廢水,低濃度採氧化槽脫色處理;高濃度水膠水廢水採蒸氣蒸發、低濃度定量排至調勻槽等處理設備與單元,上述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記載內容未符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5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0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續於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貴廠複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仍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執行按次處罰並限期貴廠110年10月12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13日派員至貴廠複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訴願駁回
限2021-1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1,6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02
(2021-10-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60003
事由:貴廠地下水之過濾設備砂過濾系統(純水系統設備之一)有5支管線連接至下方廠內雨水溝,共有三槽砂過濾系統,靠門口一側2槽有4支管線連接至廠內雨水溝,靠廠內一側一槽有一支管線連接至廠內雨水溝,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記載內容未符合。
限202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5-30
(2021-09-3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50037
事由:廠內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污泥帶濾式脫水機(T01-23)未有正常運作,且每日未有污泥產生量,未依核准之許可證操作內容運作。
限2021-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6,000
尚未繳款
2022-04-15
(2021-11-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1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23
事由:查貴廠廢水處理單元(T01-10、11、12)中和槽I、II、III之加藥機故障(約上午7時發現異常),導致廢水流至(T01-2)調勻槽造成調勻槽廢水溢流至廠內雨水溝,再由RD01流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下游水體新街溪,貴廠於事故發生時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本局於上午10時29分至貴廠稽查,已超過三小時未有通報主管機關。
限2021-1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13
(2021-08-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84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40018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3月12日派員稽查,貴廠廢水處理設施碘系廢水係採提濃設備回收高濃度碘化鉀及產生硼酸鹽固體廢棄物;高濃度染料廢水採蒸氣蒸發廢水,低濃度採氧化槽脫色處理;高濃度水膠水廢水採蒸氣蒸發、低濃度定量排至調勻槽等處理設備與單元,上述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記載內容未符合,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45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0年8月1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8月11日派員至貴廠複查,貴廠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限2021-10-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48,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07
(2021-1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40016
事由:查獲貴廠延伸補正製程之碘系藥液廢水採提濃設備回收高濃度碘化鉀,產生之硼酸鹽及氯化鋅;高濃度及低濃度水膠水採蒸氣蒸發並產生之固態膠廢棄物,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限2022-03-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2-09
(2021-11-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11-020009
事由:貴事業製程純水系統所產生再生廢液WM03因馬達故障及污泥脫水機T01-23 polymer加藥機故障,導致廢(污)水流入雨水溝,貴事業未依規定期限內通報且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不須改善 1,102,5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22-02-09
(2021-11-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1-020010
事由:貴事業水膠切片機產生之廢水與雨水合流收集,現場雨污水未分流。
不須改善 32,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5-05
(2021-03-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0-050009
事由:廢水處理設施碘系廢水係採提濃設備回收高濃度碘化鉀及產生硼酸鹽固體廢棄物;高濃度染料廢水採蒸氣蒸發廢水,低濃度採氧化槽脫色處理;高濃度水膠水廢水採蒸氣蒸發、低濃度定量排至調勻槽等處理設備與單元,上述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記載內容未符合。
不須改善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1-06
(2020-11-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10004
事由: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35mg/L,鋅:3.2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鋅:2.5mg/L)。
不須改善 243,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09-24
(2019-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3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9-090081
事由:於廢水處理設施暫存槽(T01-14)旁之陰井內發現設有連動沉水馬達,並利用沉水馬達將暫存槽(T01-14)旁之陰井廢水排放至廠內雨水溝後流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承受水體(新街溪),並於廠內雨水溝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233mg/L、化學需氧量:28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不須改善 3,34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4
(2019-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82
事由:於貴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1.2mg/L、化學需氧量:151mg/L及懸浮固體:7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不須改善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9-24
(2019-07-1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90083
事由:廢水處理設施污泥帶濾式脫水機(T01-23),因故障未有運作,且每日未有污泥產生量,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運作。
不須改善 2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12
(2018-10-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04
事由:貴事業之廢水處理設施調勻槽(T01-2)管線有多餘接管(三通)接至pH調整槽(T01-4),未依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不須改善 16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7-11
(2018-10-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2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貴公司之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不須改善 18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02
(2018-11-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40005
事由:貴公司平鎮廠因清潔地板時不慎使清潔泡沫飛散至戶外,污染路面。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20
(2017-09-2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31
事由: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003)之壓差計故障。(二)洗滌塔(A004)運作中,惟該防制設施未進洗滌液。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7
(2017-04-2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31
事由:貴公司洗滌塔(A107)壓差值為94mmH2O(許可證登記為5-60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3
(2015-11-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50005
不須改善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4-08
(2016-02-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40007
不須改善 3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19
(2016-01-1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20017
不須改善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9-24
(2022-07-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1-090039
事由:1.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平鎮三廠(管制編號:H5109428)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11年2月11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7,000萬元整,查貴公司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260039)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 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最大月總產生量登載為67.5公噸,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應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 2.另查貴公司平鎮三廠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註銷並另指派代理人,業經桃園市政府同意備查在案(111年4月18日府環事字第11101022801號),並於函文說明段二告知貴公司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應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 (依貴公司所附附件,為111年4月11日職務調動並指派代理人,依前開規定應於111年7月10日前完成專業技術人員設置並經桃園市政府核准),惟貴公司遲於111年8月29日提送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111年9月7日府環事字第1110252077號函同意核准設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9-17
(2021-08-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090061
事由: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平鎮三廠(管制編號:H5109428)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1年7月30日核准在案,貴公司登記資本額逾20億元且貴公司平鎮三廠之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製程代碼:260039)產生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最大月產量逾60公噸,係屬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平鎮三廠遲於110年8月30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員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07
(2020-02-2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34-109-040002
事由:依貴公司提供108年12月份運作紀錄進行查核,查108年12月17日至26日結餘量15560公斤、12月27日至31日結餘量14220公斤已達任一日達10公噸以上應依規定申報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09年1月31日前完成前一年(108年)之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且未製作108年1月至12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紀錄表,屬未紀錄未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限2020-05-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21
(2015-09-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4-10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複告發…。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5-10-21
(2015-09-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4-10000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7
(2010-09-1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110019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三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4-01
(2021-11-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1-040001
事由: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110年4月2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廠PSA製程偏光板製造時使用壓克力膠、乙酸乙脂、異丙醇及丁酮,所產出的事業廢棄物C-0301,自109年10月起開始使用回收溶劑機,經蒸餾回收機後之溶劑再回到原製程使用,所產出之廢膠渣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經本局限期至110年8月31日前完成改善(桃環稽字第1100059995號)在案。後本局於110年11月22日派員至貴廠複查,仍未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4-01
(2021-11-2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1-040002
事由:查獲貴廠PSA製程偏光板製造時,所產出之廢膠渣C-0301未申報廠內自行處理或再利用情形。
不須改善 120,000
尚未繳款
2022-02-15
(2022-01-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11-020013
事由:查貴廠製程屬「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管制對象,其污染源之排放管道P105,檢測頻率為第2級,需每半年進行粒狀污染物濃度檢測,貴廠前於110年5月19日進行110年上半年檢測、申報,惟11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110年下半年(7月-12月)檢測、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9
(2021-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70058
事由:查獲PSA製程偏光板製造時使用壓克力膠、乙酸乙脂、異丙醇及丁酮,所產出的事業廢棄物C-0301,自109年10月起開始使用回收溶劑機,經蒸餾回收機後之溶劑再回到原製程使用,所產出之廢膠渣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
限2021-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9
(2021-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文號:40-110-070059
事由:查獲PSA製程偏光板製造時,所產出之廢膠渣C-0301未申報廠內自行處理或再利用情形。
限2021-08-31前改善
待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9
(2021-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70060
事由:貴廠大門口對面停車場約100公尺處,發現兩堆50加侖鐵桶,據貴廠表示目前有200桶(約10公噸),係PSA製程產出之C-0301固化廢膠,經查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限2021-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7-19
(2021-04-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文號:40-110-070061
事由:查PSA製程產出之C-0301固化廢膠未於貯存設施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限2021-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2
(2017-10-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11
事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至貴廠進行排放管道(P107)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檢測,檢測結果為揮發性有機物:0.84kg/hr(許可排放限制為0.4kg/hr以下),未符合排放標準。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9
(2017-08-2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90024
事由:貴公司廢氣焚化爐(A105)之廢氣處理量為650Nm3/min(許可操作範圍為200-400Nm3/min),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2
(2017-08-0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80033
事由:貴公司上膠離型機(E002)及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108)產生之廢氣未進入防制設備洗滌塔(A107)前,逕由輸送管線破損處逸散至大氣中,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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