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王羽毛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2905769
企業名稱: 維王羽毛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維王羽毛廠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9-18
(2023-05-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11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112年10月2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2年5月23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檢驗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倘貴公司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90017
事由: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331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10.03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2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00mg/L)3.27倍,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23-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11-21
(2014-10-2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文號:21-103-110359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2
(2014-04-3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3年5月12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 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收受R-0110(羽毛)之營運紀錄及收受R-0110(羽毛)再利用作為製程原料之使用量、廠內收受貯存量及收受營運紀錄數量、聯單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5001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06
(2013-09-1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
文號:21-102-110105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維王羽毛廠股份有限公司分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0-27
(2022-06-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違規部分請貴公司於112年3月10日(星期五)前完成改善,並應於期限屆滿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規定檢具固定污染源符合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如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100010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111年6月22日於場區周界外執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作業,經採樣檢測空氣污染物實測值結果為174,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為50)。
限2023-03-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08
(2022-03-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1年9月15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1年3月29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1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80007
事由: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0.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限值1.01倍。
限2022-10-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30
(2020-03-13)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4500元整,貴公司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9月15日前),檢具改善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3月13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及廢(污)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累計用電度數及水量讀數紀錄證明文件,記錄期間為109年3月14日起至提送日止,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43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05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00mg/L)0.05倍、懸浮固體11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30mg/L)2.9倍;查核貴公司無107年7月份水電表紀錄及操作維護紀錄、107年放流水表校正紀錄及106年1月至6月份原水、放流水水質檢測報告未依規定保存紀錄。
限2020-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2
(2018-08-1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108年1月18日前改善完成以符合法令規定,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將依法處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20008
事由:於下風處進行三點式比較式嗅袋法採樣,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NIEAA201.14A)檢測值為59,未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排放標準為5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9
(2017-04-06)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97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10月23日前完成水質改善,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10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90023
事由:廢(污)水排放至地面水體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17-10-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97,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16
(2016-08-22)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命貴公司於限改日期前,檢具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放流水水質檢驗報告,檢測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經貴公司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裁處。限改日期:106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6-020011
限2017-03-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2-22
(2015-08-27)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3月31前),檢具水表校正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5-020012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28
(2012-02-2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限期改善內容為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使排放廢水符合放流水標準、且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運作;並請於101年6月30日前,檢具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1-030011
不須改善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10
(2011-08-0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0-110023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10
(2011-05-0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0-06001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25
(2011-05-04)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並請於100年9月15日前,檢具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5月5日起至提送日止之累計型水量計、獨立專用電錶讀數之每日操作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9月1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00-050018
限2011-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5
(2011-03-2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0年7月25日前辦理排放許可證變更登記或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7月2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0-040005
限2011-07-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21
(2010-12-30)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4月29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文號:30-100-030003
限2011-04-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3
(2010-10-1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請立即停止繞流排放;並應於許可放流口排放廢水且水質應符合放流水標準。並限期99年12月30日前檢送已停止繞流排放之證明文件〈已封閉或拆除管線相片等〉,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未依規定辦理者,將依法執行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099年12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9-110010
限2010-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7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