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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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2024-03-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60009 事由:經本局於113年3月28日派員進場查察並於放流口處採樣,經檢驗結果:水溫 36 ℃ (標準限值:35℃),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4-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01 (2021-09-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分)限改日期:110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110003 事由:本局於110年9月14日執行貴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製程(M01)排放管道(P101)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分析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317,已逾該排放管道(高度22.52公尺)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應符合排放標準。...」之規定。 |
否 |
限2021-12-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6 (2018-08-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04 事由:本局派員於107年8月1日至貴公司二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水溫39.0 ℃(標準限值為攝氏38度以下(適用於5月至9月))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02 (2015-05-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7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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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1 (2019-02-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依本局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0847 事由:在該廠外勞使用廚房及厠所旁,水溝上殘留飯渣、菜渣、顯示員工未經過濾,即將盛餘飯、菜渣倒入水溝,經排水污染外部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23 (2014-04-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50017 |
否 |
限2014-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1-12 (2011-10-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1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