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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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2024-10-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20045 事由:貴公司辦理廠房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虎山段776、777、779地號),領有拆除執照((113)南工拆字第0025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0月2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5-02-24 (2024-10-2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20046 事由:貴公司辦理廠房新建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仁德區虎山段777、772、778、779、976、770-1、770、776、741、974、741-1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3)南工造字第00848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10月2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興建,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08 (2022-04-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本案於111年4月25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169)限期111年5月24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5月18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1-060004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最大核准放量76CMD,經查貴公司每日水電操作記錄表(111年4月)發現4/5、4/11、4/14、4/19、4/21、4/22等廢水排放量均超過核准最大核准量76CMD,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2 (2019-05-13)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7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41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20 (2016-07-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5-090083 |
否 |
限2016-11-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9-02 (2016-07-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0-105-09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