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42578551
企業名稱: 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5-16
(2022-1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78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6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係從事金屬加工作業(金屬裁切沖床及表面處理),查貴廠廢棄物貯存區有發現大量廢布貯存,經貴廠人員表示係廠內製程擦拭機台廢油及切削液產生之廢布(D-0803)未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亦即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6
(2022-1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50079
事由:經查貴廠皆依規定納入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未有自行排放情形,其本局人員於廢水處理區發現貴廠將廢水產出之D-0902無機性污泥貯存於該處(使用200加崙鐵桶計貯存17桶(約3.4公噸)及1太空包(約0.8公噸)共約4.2公噸)及D-0701廢木材棧板,查貴廠111年11月D-0902及D-0701未有上網申報產出及貯存之情形,且未依規定上網申報。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6
(2022-12-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080
事由:查貴廠貯存區有2桶200加侖鐵桶內有貯存製程使用後之廢料塗底漆桶,檢視該塗料桶內皆含有殘留漆料,經查該物質安全資料表閃火點皆28°C(閃火點小於60°C,屬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經查貴廠未將前述廢料塗底漆桶依規定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亦即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08
(2022-12-08)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2-050027
事由: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係從事金屬加工作業(金屬裁切沖床及表面處理),查貴公司將含漆料之廢底漆桶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C)以廢鐵方式販賣予鈞宥有限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惟貴公司將C-0301有害事業廢棄物委託未具有公民營核可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不須改善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4
(2017-08-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
文號:40-106-110056
事由:廢紙(R-0601)及廢鐵(R-1301)於委託清除、再利用前,未與廢棄物再利用機構、合法運輸業或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即逕行委託清除及再利用。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4
(2017-08-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110057
事由:廢鐵(R-1301)、廢紙(R-0601)、生活垃圾(D-1801)之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書登載內容不符,且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24
(2017-08-2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110058
事由:廠內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未依規定上網申報清除及處理用量。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7-22
(2020-05-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已提出未來有機溶劑使用量將控制於20公噸/年內之證明資料,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及停工處分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27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裁罰對象錯誤
事由:本局於109年5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精科路1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為金屬表面處理程序,製程流程略為以金屬零件為原料,經噴砂、CNC加工、濕式研磨、防鏽、表面清洗、組立及噴塗後即為成品,貴公司(台中廠)於CNC操作時使用切削液,檢視其物質安全資料表(SDS)成份含有揮發性有機物,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12日環署空字第1080053859號函釋內容認定為有機溶劑,復經核對原物料使用報表,貴公司(台中廠)108年度全廠有機溶劑(煤油、去漬油、切削液、甲苯、香蕉水、塗料用量合計)使用量為35.10995公噸,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有機溶劑作業程序中「同一公私場所有機溶劑總實際使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之範疇,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截至查核當日貴公司(台中廠)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製程設備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9-05-24
(2015-05-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50045
事由:該公司於本市南屯區寶文段75-16地號等1筆土地施作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該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漢鐘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0-07-22
(2020-05-11)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已提出未來有機溶劑使用量將控制於20公噸/年內之證明資料,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及停工處分。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28
事由:本局於109年5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精科路10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為金屬表面處理程序,製程流程略為以金屬零件為原料,經噴砂、CNC加工、濕式研磨、防鏽、表面清洗、組立及噴塗後即為成品,貴公司(台中廠)於CNC操作時使用切削液,檢視其物質安全資料表(SDS)成份含有揮發性有機物,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12日環署空字第1080053859號函釋內容認定為有機溶劑,復經核對原物料使用報表,貴公司(台中廠)108年度全廠有機溶劑(煤油、去漬油、切削液、甲苯、香蕉水、塗料用量合計)使用量為35.10995公噸,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有機溶劑作業程序中「同一公私場所有機溶劑總實際使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之範疇,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截至查核當日貴公司(台中廠)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製程設備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