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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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 (2024-11-2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20037 事由:案經本局113年8月1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書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3年10月12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11月21日至貴廠複查,查貴廠仍於該址堆 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尚未繳款 |
2024-11-06 (2024-08-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110012 事由:案經本局113年6月3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3年8月5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8月12日至貴廠複查,查貴廠仍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9-05 (2024-06-0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90007 事由:案經本局前112年12月4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3年5月3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3年6月3日至貴廠複查,查貴廠仍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2024-04-30 (2023-12-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3-040059 事由:案經本局前於111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玻璃纖維及玻璃砂,本局續於同月27日至該址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1年11月26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2年6月20日至貴廠複查,查貴廠仍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本局依上開處分函文限期貴廠應於112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善;惟經本局112年12月4日再次派員至該址複查,現場仍堆置廢玻璃(R-0401),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否 |
限2024-05-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10018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29 (2023-03-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12-080061 事由: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7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中原路一段371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址堆置土木或建築廢棄混合物(D-0599),惟貴公司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
否 |
限2023-05-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15 (2023-05-17)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2-080289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01-S3)於112年5月17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02 (2019-03-1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0-108-110002 事由: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寶山分駐所於108年03月18日於本縣寶山鄉三峰路一段473巷附近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曳引車車號:393-S3、半拖車車號:25-Z9、駕駛:劉德生)載運營建廢棄物,寶山分駐所並通報本局至現場稽查,發現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12 (2014-07-2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3-08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2-19 (2013-11-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2-120033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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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2024-12-1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10018 事由:本局於113年12月1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新農街二段209巷62弄73號稽查,發現現場廢玻璃(R-0401)堆置區及產品貯存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位置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 |
否 |
限2025-03-14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24-06-04 (2023-10-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13-060002 事由:案經本局112年10月27日配合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本市龍潭區金龍段1963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現場貯存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惟許可證內容未核准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又將場內貯存廢棄物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瑞崧營造有限公司)(110金門縣廢乙清字第0001號)清除至源泰公司及榮茂公司非法貯存、處理(掩埋、焚化)、未指示合法處理機構致廢棄物留置清除車輛車斗上涉流向不明。 |
否 |
限2024-04-07前改善 待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23 (2023-06-2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100035 事由:案經本局前於111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玻璃纖維及玻璃砂,本局續於同月27日至該址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廠於111年11月26日前完成改善;本局續於112年6月20日至貴廠複查,查貴廠仍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 |
否 |
限2023-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5-26 (2022-09-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2-050137 事由:案經本局111年9月22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高青路50號旁(楊梅區幼獅段830-1地號)土地稽查,現場堆置玻璃纖維及玻璃砂,本局續於同月27日至該址稽查,查獲貴廠於該址堆放廢玻璃(R-0401),惟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該址,亦與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
否 |
限2022-11-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09 (2021-06-2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25 事由: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營運紀錄申報系統,貴事業聯單申報異常,未於30日內再利用完成(聯單號碼:B231153510900718),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8 (2020-03-09)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9-110029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逕行於109年3月9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25-Z9)過戶予巨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2 (2019-12-02)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8-120001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經查貴公司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逕行於108年8月7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400-S3、26-Z9)過戶予巨邦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18 (2018-11-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010006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7年11月15日立誠(進富)字第1071115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7年10月4日完成公司地址變更,惟遲於107年11月15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